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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川恒律所浅析借条没写金额生效吗?

已有 114 次阅读2020-9-15 14:25 | 川恒律所, 债务纠纷, 借条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川恒律所表示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

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借条没写金额有效吗

借条是依法成立的没写金额的借条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是需结合借款实际履行的情况来证明已经实际出借给借款人要有相对应的银行流水转账记录,收据等相呼应能够证明此借贷事件,只要有真实的借贷关系发生,这样的借条还是有法律效力的。

怎样认定借条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不应简单地将借条作为完全排斥其他证据证明效力的唯一债权凭证。在综合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诉辩主张后,认为出借人所主张的借款资金来源和交付过程不符合日常经验法则和高度盖然性标准,存在明显不合理性,无法就借款的实际交付形成心证的,应认定借款未实际交付。川恒律所表示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借条是民间借贷纠纷中最有力证据。

仅凭借条可以认定借贷事实吗

答案是否定的。法院对于民间借贷案件的审查原则是“借贷合意”+“借贷事实”。借贷合意可能表现为借条、欠条,甚至口头协议,但都是对于借款这个事项的双方认可。借贷事实就是款项的实际出借,其表现形式有收条、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

对金额较小的现金交付,出借人作出合理解释的,一般视为出借人已经完成行为意义上的证明责任,可以认定借贷事实存在。对于大额现金交付的借贷,出借人仅凭借据起诉而未提供付款凭证,债务人对款项交付提出合理异议的,法院可以要求出借人本人到庭陈述款项现金交付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用途等具体事实和经过,并接受对方当事人和法庭的询问。法院根据出借人的支付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借贷双方的亲疏关系等诸因素,结合当事人本人的陈述和庭审言辞辩论情况以及提供的其他间接证据,依据民事诉讼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运用逻辑推理、日常生活常理等,综合审查判断借贷事实是否真实发生。必要时法院可以依职权进行调查取证。

川恒律所表示一张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双方法定全名;借款金额,大小写的金额;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还款年月日;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大小写金额)等约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及付款方式;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在民间借贷中借据是主张债权的重要凭证,因此在借款给他人时,应要求对方出具规范、无涂改的借条,并附上联系方式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川恒律所表示借条的完整性非常重要,防止借款人以借条不具有完整性作为抗辩,因为法院并不了解撕去的部分是否有其他意思表示,而民事诉讼中,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你作为原告主张撕去的是空白无用的废纸,是需要自己举证,如果举证不能就要承担败诉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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