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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单位拖欠工程款应如何起诉?如何维护合法权益?

已有 120 次阅读2021-9-17 10:55

建筑企业因承包工程项目,按合同规定和工程结算办法的规定,将已完工程向发包单位办理结算。但发包方不按时支付工程款,导致拖欠承包方工程款,而承包方又拖欠分包商,由此会引发工程款纠纷。那拖欠工程款怎么解决?

川恒律所表示工程款纠纷可能涉及很多单位及人员,在实践中,一般很难调解,起诉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唯一有效的法律途径。

工程款纠纷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是一般的合同纠纷案件,应当根据《民诉法》关于合同纠纷案件的规定处理,即以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为管辖地。故此,可以直接向被告所在地法院或工程所在地(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起诉的同时最好申请财产保全,查封甲方账户和其他财产,要求判令对方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

怎么收集公司拖欠工程款的证据?

1、合同签订的证据:施工合同或工程合同、会议记录等;

2、合同履行的证据:开工登记表、材料购买、施工登记表等证明进行施工的证据材料;

3、债权金额确定的证据:对账单、工程费用确认单,或者施工日期记录、工人工资单、材料费清单等;

4、被告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被告的营业执照、工商局查询的登记信息。

川恒律所表示证据的体现呈多样化,尽量保留所有的相关信息,实践中往往有存在观望和侥幸心理,缺乏维权意识进而未保留关键证据,导致证据不足的情况。

合同如何签订保障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工程款支付时间应明确

对于预支款,应严格按照示范文本的规定,开工前X日内支付,否则施工企业有权停工。

对于工程进度款应注意的2点

1、工程进度款的计算,一般是施工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在X日内应当核定,X天内不予核实的,施工人开列的工程量视为被认可。

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规范的作法是双方确认计量结果后X天内,发包人应向施工人支付工程款,逾期不支付,又不能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方可停止施工。

、逾期支付的法律后果应具体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约定,有关赔偿承包人的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应在专有条款中约定。比如说可以约定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款的,可以约定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金额的X%支付违约金。

、工程结算款支付与分部分项工程或施工人承包工程竣工挂钩

一般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支付工程结算款,但是全部工程验收还是承包方的施工部分竣工验收并不明确,有时发包方往往声称由于部分工程(往往是一些小的扫尾工程)未完工,无法组织工程竣工验收,而不支付早已完工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结算款。

川恒律所表示在主张工程款时,一定要重视证据的收集,保留撤场不是施工方原因造成的证据,保留已完工程量的证据。如果证据不完整可以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收集及整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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