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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川恒律所浅析微商需要知道的基础法律知识

已有 87 次阅读2020-11-2 15:56 | 川恒律所, 微商, 成都律师

微商是基于移动互联网的空间,借助于社交软件为工具,以人为中心,社交为纽带的新商业自产生以来发展迅速。由于其准入门槛低、主体法律资格模糊、交易标的质量缺乏保障、交易行为秘密性和无担保性的特点,微商行业潜在的存在着很多法律风险

微商在法律上属于什么性质

根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微商”所从事的交易行为适用《消法》相关规定,“微商”属于法律意义上的经营者。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办法》使用了“从事网络商品交易的自然人”这一称谓用作与“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进行区分,但是“从事网络商品交易的自然人”属于《消法》所指经营者范围,由此可见“微商”应属法律意义上的经营者,必须承担由法律法规确定的有关经营者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微商可能会涉及哪些刑法?

一、传播淫秽物品罪(微信群复制、传播大量淫秽视频、色情小说链接)

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代购容易成犯罪)

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微商假货多)

四、非法经营罪(朋友圈卖真烟也犯法)

五、销售伪劣产品罪(朋友圈销售伪劣美容产品、减肥产品等)

六、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红药丸、白药丸还是毒药丸)

七、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朋友圈的保健品不保健)

八、生产、销售假药罪

九、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别贪心,羊毛还是出在羊身上)

十一、诈骗罪(网络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为骗子提供了便利)

十二、集资诈骗罪(面对高额返利需谨慎)

微商的法定义务和处罚

“微商”属于法律意义上的经营者依法纳税、主体登记、开具发票,到按照约定退还押金、保护知识产权、保障消费者数据安全和交易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

《电子商务法》第七十六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中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一)未在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的;

(二)未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终止电子商务的有关信息的;

(三)未明示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的方式、程序,或者对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设置不合理条件的。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违反前款规定的平台内经营者未采取必要措施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微商对于每个人来说都不陌生一些微商”存在侥幸、跟风、从众心理,暴利驱使、知假售假,认为大家都在卖都没事“法不责众”的心理作祟,以为是民事关系,未意识到触犯刑法。但“微商”里不是法外乐园,“微商”因触犯刑法被判刑的新闻屡见不鲜。电商法的出台将是微商的一次大改革,法律明文规定了微商的义务,提高了微商的准入门槛将有效遏制微商的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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