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快评丨“耍黑秤”海鲜店主被拘,对“黑店”仍需长效监管

[复制链接]
分享到:
发表于 2020-10-14 15:44: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庆黄金周期间,有网友反映“三亚某海鲜零售店存在缺斤少两行为”,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随即展开调查摸排,确认涉事商家为位于该市椰风巷的三亚天涯鲜管家海鲜零售店。

日前,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对该海鲜零售店缺斤少两、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涉事商家被吊销营业执照,三亚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涉事店主刘某某给予行政拘留15天罚款1000元、海鲜导购员邓某某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据悉,店员通过秤具作弊,使原本1.14公斤的海鲜变为1.61公斤,造假分量差不多达到三分之一。或许正是因为如此明显的短斤少两,才被消费者识破并举报。

8.png


↑图据新京报视频截图


从常识而言,缺斤少两造假现象往往不是个案。手段相对隐蔽或消费者怕麻烦不予计较,导致短斤少两现象屡屡发生,也让相关造假店家常常有恃无恐。此次事件的曝光,正是在于被消费者识破并勇于拿起维权武器,从而使涉事店家受到惩处。这也给消费者和有关部门一个启示:消费者一旦发现此类事件应主动维权,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有关部门则应对市场加大清查力度,一旦发现店面、市场存在秤具等问题,不仅没收作假工具,更要追究其行政乃至法律责任,决不轻纵。

因短斤少两被行拘罚款,吊销执照,这一处罚力度相比以往有所提升。但需指出的是,1000元罚款及15天拘留标准,相比此次被查实的事件来说可谓不轻,但如果该店以往还有类似现象,其违法经济成本就被“摊薄”。相比之下,经营主体(包括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违法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是违法主体受到的最为严厉的行政处罚,该处罚是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强制力。这意味着,该店主将面临零售店经营资格被注销的后果。

就此而论,三亚有关部门对该海鲜零售店的处罚力度有所提升。不过,能否起到正向示范效应,还取决于多重因素。

笔者以“三亚 海鲜短斤少两”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发现在今年6月,同样有消费者爆料称在三亚海鲜市场购买时,出现买3.8斤虾差1斤多的现象。拨打市场监督投诉电话后,工作人员称将会让涉事商家停业休整。

对于这一事件的处理,涉事商家究竟受到了何种处罚,当地有关部门也应及时公布。是否达到与国庆期间海鲜零售店责任人同样的处罚力度,也是公众所关心的。毕竟,通过公示,让商家和消费者更加充分了解当地执法常态,有案必查、有查必严,打消部分商家对此仍存有的侥幸心理。

就此可以说,对于短斤少两等现象,个案重罚是必要的,更关键在于地方执法部门需通过加大日常调查频率,起到更好的预防作用。同时对于被投诉曝光的同类事件,则依据同一原则依法严惩,将管理零容忍细化到一件件日常执法案件中,如此方能形成更强的制度威慑力,让外地游客随时去三亚,都不用担心自己购买或吃海鲜时被骗。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