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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接到井盖缺损信息 3小时内完成应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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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3 08:36: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7年12月18日,蓉城政事发布的文章《两个井盖引发的血案:被盗后市民投诉8天无人处理,10人被问责》引发热议。市民肖先生投诉井盖被盗多日却无人管,为此双流、成都天府新区4部门、一个街办、一家公司,总计10人受到问责处理。

事隔不到1个月,成都对井盖便有了更明确严格的管理办法。

成都商报记者昨日获悉,《成都市检查井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出台,将于2018年2月1日起实施。其中规定,权属单位接到井盖缺损信息,应在3小时内完成应急处理,否则将被处以最高2万元的罚款。

《办法》要求,井盖权属单位应当建立井盖日常巡查、管理和维护制度,健全井盖档案。井盖权属单位发现或接到井盖缺损信息后,应立即设置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在3小时内完成应急处置、24小时内实施修复工作。未及时处置,将被处5000元以上20000以下罚款;未在规定时限内修复,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为了保障井盖安全,权属单位应当配备专门人员进行日常巡护,未落实井盖巡查维护职责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圈占或擅自开启、移动井盖,不得损坏、移动相关警示标志或安全防护设施。出现上述行为逾期未改正的,将被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成都商报实习记者 邹悦
                                                原标题:成都出台井盖管理办法 接到井盖缺损信息 3小时内完成应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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