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交警停办春节期间运输剧毒化学品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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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6 04:26: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5)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为确保春节期间群众过节安全的需要,经研究决定,目前,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已停止办理和审批春节期间(2015年2月17日至2月24日)运输剧毒化学品的通行证。
  为进一步加强对春运期间危化品运输的监管,四川省公安交警部门要求各级交警严格运输审批。从即日起,各地一律不得办理和审批“春节”期间(2015年2月17日至2月24日)运输剧毒化学品通行证。对涉及民生所需的少量剧毒化学品(如自来水厂所需的液氯等),确需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办理:
  一是要求运输企业严格落实运输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做好每辆运输车的隐患排查工作,签订责任书,在做好安防工作的前提下审批。
  二是严格审批时间和路线,确保避开大型节日活动地点、路线和时间段、确保避开交通流量高峰段和高速公路运输,签发通行证的交警大队要对审查结果负责。
  三是要迅速做好对辖区危险物品生产、销售、运输、使用单位的告知工作,要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确保所有涉危单位知晓管控要求,提前做好相关调运和储备工作。四是各相关地接到通知后,要迅速传达至基层交警大队和办证窗口,抓好贯彻落实。因贯彻执行临时管控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原标题:四川交警停办春节期间运输剧毒化学品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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