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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下午3点,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最终以66票赞成、1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批准通过。
《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涉及到成都市300余万超标电瓶车,规定对电瓶车采取实名登记上牌等措施,因此被称为成都史上“最严格电马儿条例”。
据悉,该条例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成都市所有电动自行车都须登记上牌,并符合国家标准。对于现存超标电马儿,《条例》给予三年过渡期,过渡期内须申领临时号牌后上路行驶。2006年8月10日成都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2006年11月30日四川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的《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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