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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律师法律热线:18728412001】物业费是物业管理人提供物业服务,接受物业服务的业主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应支付的费用。业主支付物业费是业主的义务。
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可以停水停电催缴吗?
不可以,事实上供水合同供电合同是业主与供水公司、供电公司签订的合同,物业服务合同是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二者的合同主体完全不同,是相互独立的,中络宏博律所表示用水用电的业主有缴纳水电费的义务,当用户拒绝缴纳水电费时,供水公司或者供电公司可以拒绝履行供水供电的义务,即供水公司或者供电公司可以停水断电,而物业服务公司是没有这个权利的,因此物业公司以停水断电的方式催缴物业费是不法的。
以往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规定的情况下,经常有物业公司就采取停止供水、供电的方式催缴物业费。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缴物业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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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什么时候开始交物业费?
在开发商发出收楼通知后,业主应该按时收楼。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双方已经约定了收楼时间,如不按时收楼则属于违约。而且就算业主不按时收楼,该房屋因此而发生的费用、风险等也要业主自行承担。
中络宏博律所表示但必须注意,物管费的收取应该按照业主收到收楼通知书之日算起,而不应该从购房合同写明的交楼日期开始算起。如果到交楼日期后,开发商没有书面通知业主收楼,业主因此延迟收楼的,不必缴纳物业费。就算是有销售人员口头通知业主收楼,这也不符合流程,不能算作是开发商已经通知业主收楼。
在收楼时,倘若业主发现楼盘有质量问题需要整改,整改过程中所需缴纳的物业费应由开发商承担,业主无需缴纳物业费。因为这属于开发商造成的,应由开发商承担相应责任。
中络宏博律所表示所以房子住没住人跟物业费要不要交是没有必然联系的。在物业企业书面通知业主交费后,就算业主一直未装修居住,也应当交纳物业费。
中络宏博律所表示水和电是生产生活的必备条件,但是当业主欠缴物业费时,有些物业公司会采取断水断电的方式,业主在小区内居住生活,事实上已经享受了物业公司提供的各项服务,与物业公司形成了物业服务法律关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拖欠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可以催交,也可以起诉,但是不能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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