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最高法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纪念《国家赔偿法》颁布实施二十五周年典型案例。最高法副院长陶凯元介绍, 25年来,全国法院依法审结各类国家赔偿案件约22万件,其中司法赔偿约6万余件。2019年全国法院审结的国家赔偿案件数量是1995年的约11倍,其中司法赔偿约28倍。
▲最高法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纪念《国家赔偿法》颁布实施二十五周年典型案例
陶凯元说,党的十八大后近八年间,全国法院依法审结各类国家赔偿案件占25年来审结案件总量的一半,说明人民群众自身权利保护的意识越来越强,国家赔偿审判在保护人权、规范公权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同时,一批案件的审理受到公众关注,如入选的25件典型案例中的“浙江张氏叔侄”、呼格吉勒图亲属、聂树斌亲属等一批刑事冤错案件,以及绿宝鑫公司、北鹏公司、泸州天新公司、益阳公司等一批侵犯财产权案件的受害人依法获得赔偿。
在完善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方面,陶凯元介绍,最高法先后制定20余个国家赔偿审判领域司法解释,发布多个司法指导意见、指导性案例,现已建成了包含刑事赔偿、非刑事司法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标准等为代表的国家赔偿实体规范,以及赔偿立案、赔偿审理、赔偿监督等为代表的国家赔偿程序规范,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法律规范适用体系。
陶凯元表示,进入新时代以来,人民法院在国家赔偿审判工作中提出了“当赔则赔”“把好事办好”的新理念,全面推进审判质效提升。如本次发布的黄凤亿案,人民法院经过充分论证,依法确立了“赔偿请求人在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等给付年限届满后再次申请国家赔偿,应当给予支持”的裁判规则,精准诠释了“当赔则赔”“把好事办好”的新时代国家赔偿审判新理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