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明年3月1日正式实施!《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解读来啦

[复制链接]
分享到:
发表于 2020-11-11 11:31: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1月11日上午,成都市人大办公厅联合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城管委组织召开《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通报了《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出台背景、制定过程及主要内容,市城管委介绍成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要情况及下一步打算。

成都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参加会议,并就《条例》内容及贯彻执行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回应社会公众关切。

14.png


▲发布会现场


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生活垃圾

据了解,目前,成都市每日产生的生活垃圾量已达1.8万吨以上,并随着人口数量的增长以每年约8%的速度递增,环境隐患日益突出,对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造成较大压力,迫切需要通过立法来加强规范引领。

垃圾分类立法事关城市文明建设和民生福祉的改善,与每一位市民生活息息相关,必须充分听取和尊重广大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确保条例接地气、管用可操作。

《条例》(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一审后,常委会法工委通过媒体、官网等多种途径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近千条(不含政府部门征集到的意见建议),分类归纳汇总后有283条(包含对法规条文和执法层面的意见),经研究后,采纳到现有法规条文中的有40余条。

《条例》共10章78条,包括总则,规划与建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清扫及分类收集、转运,分类处理,产业发展,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仅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资源化利用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并明确把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园林绿化垃圾、动物尸骸、粪便、市政污泥等,排除在生活垃圾范畴之外。

生活垃圾管理产业发展方面,《条例》第七章规定了促进生活垃圾管理产业化发展的内容,加强对关联产业政策扶持,规划建设产业园区,引入商业逻辑,依靠市场、社会资本力量,鼓励探索基础设施模式创新、产业培育和整合,促进产业融合发展,不断完善生活垃圾产业生态链,提升垃圾分类可持续性,推动垃圾分类持久开展。

生活垃圾分类奖惩机制与法律责任方面,《条例》要求加强社会监督,建立垃圾分类激励机制,鼓励通过奖励、表彰、积分兑换等方式,提高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对运营企业采取信用管理,建立考核与退出机制。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按照上位法要求,对违反垃圾分类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行为进行处罚,以确保垃圾分类取得实效。

《条例》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条例》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我市垃圾分类工作步入法治化、系统化、常态化轨道。

截至目前,成都全市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居民小区覆盖率已达90%以上,基本实现了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截至目前,成都全市已建成投用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设施5个、无害化卫生填埋设施6座,日处理生活垃圾1.85万吨以上;建成厨余垃圾集中处理设施4个、就地处理设施22个、社会项目23个,厨余垃圾综合处理能力达2300余吨/日;建成大件垃圾拆解设施20个,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建成。

目前,成都全市已建成再生资源社区回收站(点)2000余个,可回收物分拣设施28个,引进垃圾分类相关企业70余家。2020年1-10月,可回收物回收利用量达230万余吨,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量达65万余吨,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

下一步,成都市将以《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出台和实施为契机,重点推进《条例》宣传和贯彻落实,结合宣传发动,培养市民生活垃圾分类习惯;研究制定成都市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的实施办法等,推进生活垃圾收费制度改革,配套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政策体系;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示范相关项目建设等,强化设施优化布局和分类要求落实,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体系。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