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布《关于切实加强地方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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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6 11:32: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财政部在12月3日发布了《关于切实加强地方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将资金支付和清算管理严格规范了,并对财政部门的资金存放高度重视,还要把地方国库现金管理风险防范继续强化等,这一系列的措施,将各地财政资金的使用率和安全性进一步提升。

  《通知》中提到,除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之外,各地财政部门在没有预算安排或不符合暂付款项管理规定的情况下不能支付资金,对不合法的合同或是协议禁止支付资金。

  《通知》在确保资金存放安全方面要求,各地财政部门资金存放不能和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金融机构向地方政府建设项目提供融资等挂钩。各地财政部门在选择财政专户资金存放银行时,要对其经营状况、服务能力、服务质量、利率水平、质押保全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要以确保资金安全为简体,并和银行业监管标准结合设定其经营状况的评估相关指标,不能低于40%。(来自:法海风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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