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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下发紧急通知:不得公布受助学生敏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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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5 08: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有媒体报道个别省份和学校在公示受助学生信息时,含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严重侵害了学生权益。为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公示工作,切实保护好受助学生的个人信息和隐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清理和规范学生资助公示信息的紧急通知》,记者了解到,我省结合实际情况于昨日发布紧急通知,对学生资助公示信息工作做出详细要求,并明确下一步我省将全面开展针对各地、各校学生资助信息公示及信息安全管理情况的大抽查。

《通知》要求,各市(州)教育部门要组织所辖县(市、区)教育部门及所属各级各类学校在12月10日前,全面排查学生资助公示信息,原则上要将超过公示期限的学生资助信息,从教育部门和学校官网上全部撤下。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要在12月10日前,全面排查本校及所属院(系)学生资助公示信息,原则上要将超过公示期限的学生资助信息,从学校和院(系)官网上全部撤下。对于公示期内的学生资助信息,必须将公示信息中含有的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银行卡号等个人敏感信息全部删除。

各地各校公示学生资助信息时,要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规制度,规范公示的内容、范围、期限、形式,保护受助学生个人隐私。要坚持信息简洁、够用原则,公示受助学生姓名、学校、院系、年级、专业、班级等基本信息,不得将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银行卡等个人敏感信息进行公示。
                                                原标题:我省下发紧急通知,全面清理和规范学生资助公示信息不得公布受助学生敏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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