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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藏獒发情狂躁 主人求助民警将其击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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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4 12:01: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想把藏獒送人,却没人敢要;喂超大剂量安眠药也无法将其“麻翻”。时时心惊胆战的藏獒主人,主动给警方打去电话,请求警方处理处于发情期的藏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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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青龙警署公布的烈性犬举报热线几乎被打爆,全市近百条举报信息汇集于此。不过,绝大部分信息已经超出青龙警署的管辖范围。

  由于担心处于发情期的藏獒伤人,家住青龙街道石岭社区的吴先生主动向警方报警,请求处置。警察连开三枪将藏獒击毙。昨日,吴先生含泪将其深埋。

  成都商报昨天和前天开通违规养犬举报热线86613333-1后,两天共收到97条举报信息,目前这些举报信息已转告给市公安局。昨日,市公安局提醒:市民若发现违规养狗,可直接向当地派出所或110举报,警方将及时出警处置。

  难以割舍的情感

  养了4年 从小不点变成大个子

  “心里真的不好受,但为了安全,我不得不这样做。”在举报限养区烈性犬的众多市民之中,藏獒主人吴先生可能是最为纠结的一个。由于处于发情期的藏獒情绪暴躁,屡屡出现惊险情形,吴先生多番尝试未果后,主动向警方报警请求处置。

  吴先生的藏獒养在成华区青龙街道石岭社区一组。吴先生告诉记者,4年以来,这头藏獒从一只小不点变成了大个子。仅仅是藏獒吼叫的声音,就足够让人惊颤,“就像是老虎叫一样。”吴先生形容。

  越发烫手的山芋

  暴躁藏獒 曾跳起来想咬人脖子

  “藏獒只认家里的这几个人,见到陌生人就要叫。”吴先生说,这头藏獒小的时候,见到路边的自行车、电瓶车就会用身子去撞。到半大的时候,就只敢拴住喂。而一见到生面孔,它就要用牙齿咬绳索或钢筋。

  最近这段时间,藏獒进入发情期,情绪变得暴躁起来。藏獒养在院子,院子里有四家共10多口人,其中还有4个小孩,最小的才一岁多,不少人对藏獒感到恐惧。吴先生回忆,有一次有苗圃的工人到家里来喊人,拴养的藏獒一度跳起来,冲着工人的脖子咬去。其母亲死死抱住藏獒的头,才没伤到人。

  不得不做的决定 求助警方

    连开三枪将其击毙

  吴先生说,2010年藏獒列入限养区的禁养目录后,自己也曾犹豫,毕竟从小将其养大,在情感上非常难以割舍。但近来藏獒威胁家人和邻里的情况,让他心理总是“悬吊吊的”。他曾决定将其送人,但没人敢接手。甚至,要将其拴住都十分困难。“发情之后,它眼睛的神色都变了。”吴先生说。

  他告诉成都商报记者,自己曾经一次给藏獒服下超大剂量的安眠药,但藏獒还是没有被“丢翻”。百般无奈之下,吴先生只好向青龙警署报警,请求警方处置藏獒。据前往处置的民警徐林介绍,他们赶到现场时,藏獒几乎疯狂,主人安全都受到威胁。而在院子里还有四个小孩子。“藏獒有一米长,眼睛发红。”征得藏獒主人同意后,民警连开三枪,将其击毙。昨日,吴先生含泪将藏獒深埋处理。吴先生说,他现在心情很复杂,肯定心有不舍,但隐患排除心里也落个踏实。

  市公安局:

  限养区发现禁养犬

  直接拨打110

  或向辖区派出所报告

  各地频发烈性犬伤人事件,公安机关对此高度重视。昨日,成都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成都”连发多条微博,再次强调限养烈性犬的区域,指出非法饲养禁养犬的后果,提醒限养区禁养犬只尽快妥善处理。

  “放纵爱犬是漠视法律”

  “放纵爱犬是漠视法律”。昨日,针对时下引发多方关注的烈性犬管理,成都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成都”连发多条微博,再次强调限养烈性犬的区域。

  “大连发生藏獒咬死女童案件,犬主因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已被警方依法刑拘。”警方表示,烈性犬伤人已是老生常谈话题,但背后折射出的是养犬人法律意识薄弱。烈性犬伤人,说到底还是狗主人的责任。饲养犬只伤人,狗主人轻则需民事赔偿,重则需负刑事责任。

  禁养烈性犬请尽快妥善处理

  即日起,成都市公安局将加强对限养区饲养烈性犬的管理力度。饲养烈性犬的市民可以选择将爱犬送到非限养区,也可以交由爱狗人士成立的民间组织妥善安置。

  市公安局再次强调,限养区指成都市中心城区及其他区(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限养区域。成都市中心城区限制养犬区域是五城区全部行政区域范围及高新区。限养区禁止个人饲养22种烈性犬,这些禁止饲养的犬类无法办理合法证件。如果非法饲养被查处,公安机关将依法对犬只进行强制收容,并对养狗人进行处罚。市民在限养区发现禁养犬只,可直接向辖区派出所或110举报、投诉,警方将第一时间出警处置。

  新华社评论:

  遏止“狗咬人”,管狗先管人

  最近出现的种种恶性事件说明,“狗咬人”不是个小问题,这已经影响到了人们的安全,影响到社会的和谐安定。

  狗是人类的朋友,但很多犬只仍是凶性未泯的动物,尤其是藏獒等大型烈犬。我们不能用人类文明的标准来要求狗,但必须要用人类文明的标准要求狗主人。在不少地方,爱犬人士和怕狗人士的比例基本是50%对50%。在很多场合,两类人群的观点几乎完全对立。众口难调,怎么办?关键还是尊重别人的权利,“让渡”自己的一部分权利。怕狗人士固然要尊重别人养狗的权利,而爱犬人士尤其应当主动作为,用自律赢得他人尊重,赢得人们对狗的好感。

  然而在当前,从整体而言,爱犬人士们做得还远远不够。君不见,人们带着孩子进电梯,经常赫然见到一只龇牙咧嘴的大狗,把孩子吓得不轻;走在人行道上,稍不留神就会踩到一堆狗屎。要管好一件公共事务,一般来说,一靠道德、二靠法律。要管好狗,践行好社会公德、用好现有法律法规,足矣。关键还在于,落实“管”字不能一曝十寒,应内化为养犬人的一言一行、职能部门日常的一举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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