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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未到婚龄 崇州女子改与大伯儿子假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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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0 08:43: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家住的崇州文锦江镇的赵星(化名)有些郁闷。

一边是家中兄长,一边是生活多年的妻子。但离奇的是,赵星的妻子却在跟兄长闹离婚,大半个村子都晓得了。

1月9日,华西都市报记者从崇州法院了解到,法院近期宣判了一起兄长与兄弟女友闹离婚的案件。几年前,未到法定婚龄的赵星在得知女友怀孕后,为了逃避计划生育的相关处罚,一家人商量出一条“妙计”,让符合条件的兄长跟女友假结婚。

不料,如今在提出解除婚姻关系时,兄长却不同意了,他认为自己已成了已婚人士,今后的择偶会受影响,“要给2万元赔偿,才解除婚姻关系。”

假结婚/

男子未到婚龄 找哥哥“顶包”登记

“结婚的时候,弟弟年龄不够,让大哥去顶包的。”最近,崇州文锦江镇上,一桩离奇的离婚案已经成了村民茶余饭后的谈资。

2011年,赵星得知,自己交往了一段日子的女友李梅(化名)怀孕了,双方家庭也商量着尽快给孩子们办个婚礼。但是,一个大的问题摆在眼前,作为男方的赵星还未满22岁,不够法定结婚年龄。但眼见女友肚子一天天变大,两家子都急了。

为了避免非婚生子以及孩子出生后的户口等问题,一家人商量后,决定让还未成婚的赵星大哥“顶包”办理结婚登记。

孩子出生后顺利上了户,家中也没受到任何处罚。很快,赵星也等到了法定婚龄后,李梅就跟大哥提出了解除婚姻关系。

但是,却遭到了拒绝。大哥认为自己很“委屈”,当初答应“假结婚”后,导致他从未婚青年变成了已婚人士,今后在择偶时会受到影响,“要赔偿我2万元,才答应离婚。”

闹离婚/

“结婚”后未共同生活 法院已判定离婚

这桩离奇的离婚案一度闹到了当地法院。

经法院审理查明,两人于2011年5月在当地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成了法律上的一对“夫妻”。但两人在婚姻期间,并未置办共同财产,也无共同债权、债务。此外,李梅实际上是与赵星过着实际的“夫妻”生活,

同时,两人在登记结婚时,并不是基于男女感情,而是为了规避计划生育政策,掩盖非法目的。

此外,法院在走访当地村民后,村民也认同他们两人为叔嫂关系,两人从未有过共同生活,所以离婚请求符合法律规定,但法院对两人的结婚动机分别给予了严肃批评。至于大哥感觉委屈提出的2万元补偿金,法院认定没有法律依据。

法庭当庭作出判决,依法准予李梅和大哥解除婚姻关系,并判决孩子由李梅抚养。宣判后法庭给双方分别进行法律预告和思想上沟通,双方均未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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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3 18:0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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