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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23 17:29: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都区桂湖街道桂中社区、新都街道五四社区53.61亩(原四川省新都工艺美术锦缎厂)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一、基本信息
新都区桂湖街道桂中社区、新都街道五四社区53.61亩(原四川省新都工艺美术锦缎厂)(以下简称“锦缎厂”)地块位于新都区外南街101号,成立于1980年,经营范围包括针纺织品、丝绸、交织绸、化纤绸、印染加工等,占地面积为35738.65m2,项目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4.162131°,北纬30.82113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在现有资料和数据的基础上,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建设用地土壤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72号)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等国家标准、技术导则和规范,相继开展以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阶段,以采样布设、现场采样、实验室分析、数据结果与评估为主污染证实阶段开展工作,并最终编制形成了《新都区桂湖街道桂中社区、新都街道五四社区53.61亩(原四川省新都工艺美术锦缎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为地块风险评估、区域环境治理、地块开发利用等提供有效的数据基础和理论依据。
二、主要结论
本次调查共计采集4类环境样品,即土壤样品、地下水样品、地表水样品以及底泥样品。地块内共设置14个土壤样品采样点,地块外设置对照点1个;地块内设置2个地下水采样点,地块外上游设置1个对照点。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对地块内可能受到污染的土壤和地下水均进行了采样分析,较真实、全面、准确地反映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的环境质量状况。同时在地块内积水处设置1个地表水采样点,地块外南门河上下游位置分别设置1个地表水采样点及底泥采样点,共采集3个地表水和2个底泥样品。
土壤样品的分析检测项目包括VOCs、SVOCs、重金属(六价铬、砷、镉、铜、铅、汞、镍)、石油烃、锑、值以及补充点位S15的多氯联苯;地下水分析检测项目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地下水质量常规指标和限值中的35项(不含微生物指标和放射性指标)及镍、石油类、苯胺、二甲苯、苯乙烯、锑;地表水检测项目为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六价铬、苯、苯胺、二甲苯、苯乙烯、硫化物、硫酸盐、硝酸盐,石油类;底泥检测项目为pH、镉、汞、砷、铅、铬、铜、镍、锌。
土壤中检测出的污染物的含量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各项特征污染物检出浓度均在筛选值80%以下);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均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限值,石油类检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标准,锑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中表3生活饮用水水质扩展指标及限值中的指标。
综上,本次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土壤环境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符合第一类用地的要求,可以作为居住用地进行开发利用。
三、建议
(1)根据本次调查采集的土壤和地下水样品实验室分析结果,该地块无需进行下一步的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此次调查结果可作为该地块的近地表土壤和浅层地下水的基线值,作为将来该地块再开发利用的地块环境管理参考依据。
(2)地块拟规划为居住用地,所在街道和社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与规划、城乡规划等部门按职能对地块做好监督管理,按职能督促土地责任主体及时按流程办理有关用地手续,落实相关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保障人居环境安全。
(3)由于本次调查属于初步调查,调查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基于施工安全考虑,建议主管部门在后续的土地开发中督促开发商和建设单位做好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应切实履行实施污染防治和保护环境的职责,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保护标准的要求,避免开发施工以及建成运营后对环境造成污染,维持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良好水平。
(4)调查地块内存在大量堆土、建筑垃圾以及原锦缎厂的建筑物和道路施工项目部构筑物,区域4内原锦缎厂蒸丝车间内遗留有一袋25kg的无水硫酸钠,建议在后期开发过程中对现有残余构筑物进行完全拆除,建筑垃圾及文物勘探时的堆土及时进行清运,将地块进行平整,遗留的无水硫酸钠委托给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理,避免对地块环境造成影响。




                       
公示单位:成都市新都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编制单位:四川省益深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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