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交通部:以交通管控、污染防治为名设置的限高限宽设施必须拆除

[复制链接]
分享到:
发表于 2020-11-27 13:04: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0月9日,国办督查室通报河北、山东、河南等地违规设置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后,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展如何?对此,11月27日,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孙文剑在11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进行了回应。

孙文剑表示,在国办督查室通报上述问题后,交通运输部和有关部委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力量,深入调查分析,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联合印发了专项整治通知,11月10日召开了全国视频会,部署各地深入开展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今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

孙文剑介绍,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聚焦公路和城市道路两个方面的领域,由各地交通运输、公安、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设置、谁清理”的原则,对照“六个必须”标准,严格进行清理。“六个必须”包括:

以交通管控、污染防治为名,在公路和城市道路上设置的限高限宽设施,必须坚决拆除;

在国道、省道、县道以及城市道路上设置的侵入建筑限界的限高限宽设施,除符合有关要求外,必须坚决拆除;

违反《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未经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擅自在乡道、村道上设置的限高限宽设施,必须坚决拆除;

在乡道、村道上设置的影响卫生急救和消防车辆应急通行的、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于向通行车辆收费的限高限宽设施,必须坚决拆除;

除公安、交通运输、林业、动物防疫部门之外,其他部门在公路或城市道路上设置的检查卡点,必须坚决取缔;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未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安、交通运输、林业、动物防疫部门在公路或城市道路上设置的承担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的固定检查卡点,必须坚决取缔。

孙文剑介绍,目前各地正在积极落实之中。其中河南、山东、河北等地在省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针对国办督查室通报的问题,全面进行梳理排查,坚决立整立改,目前已基本完成违规违法设置的设施或关卡拆除取缔工作,已经基本完成相关的工作。

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督导检查,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狠抓落实,全面改善道路通行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