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年我在北京租住一套不错的房子,房主在加拿大,委托他亲戚跟我签3年租约。我买了不少东西,把家里打理得很舒服,住得很爽。 第二年加拿大那哥们跟我说他离婚了,已经飞机回国, 房产要变卖分割,请我一周内搬家。对方态度是极好的,所以我也不好拿合同说什么,只好同意。 作为一个知书达理的人,我默默的花了三天时间找到个临时居所,又花了两天时间搬家。 那时候我还没买车,求一个朋友用他的车来帮我拉东西,还请人吃大餐。 从此我不在租房里买什么东西,保持随时走人不折腾的状态。 因为租房的体验实在太差了,并且像中环丰锦那样的楼盘,在交通、配套设施、生活逼格上才能满足我的高要求。 哎,什么都不说了,坐等开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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