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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一男子躲交警查酒驾坠河溺亡,家属质疑救援延迟 警方调查是否存在未依法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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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16 12:38: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9月15日晚21时许,张某松酒后驾车载着一名朋友行驶至徐州市贾汪区一条大道上,见前方有交警设卡查酒驾,下车躲避被交警发现并遭追赶,后坠河溺亡。张某松的家属牛女士指出,根据现场监控视频,当时交警的强光灯曾照射且看到张某松坠河后扑腾出水花,但直到张某松坠河一个半小时才开展搜救工作。

“警察不履行保护公民人身安全的法定职责,见死不救。”牛女士控告涉事交警以及相关出警人员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玩忽职守罪。

而参与救援的蓝天救援队队员告诉红星新闻,在现场,与张某松同行的朋友闫某忠坚称其已上岸回家,且开展救援时间早于家属所说的22点半。

10月15日晚,徐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出通报称,对此次事件中警务人员是否存在未依法履职,市局已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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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松坠河地点


事发:为避查酒驾逃跑坠河


牛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张某松今年40多岁,小的时候会游泳,但是至少十几年没有游过泳了。9月15日晚,他和另外几个朋友在外一起用晚餐,几人共喝了半瓶红酒,张某松还喝了二两白酒。饭后,张某松开车载着其中一名朋友闫某忠离开,事发前行驶至徐州市贾汪区山水大道世纪桥东侧处。

牛女士向记者提供几段在贾汪区老矿派出所用手机翻拍的监控视频录像,原视频是事发时附近一高层酒店监控记录的视频。视频显示,当晚21时许,一辆车行使至大桥桥面一半处停止,不久后一个人影在车后方一闪而过,后面有人影在快速移动,几个影子均消失在河边的树林中;不久后两道强光在树林中穿梭,约1分钟后,强光灯光束照射到河面,河中间出现移动的白点,不久后白点消失。因事发在夜晚且为翻拍视频,记者看到的画面不是很清晰。



翻拍的监控视频录像显示,几个影子消失在河边的树林中,不久后两道强光在树林中穿梭




视频显示,约1分钟后,强光灯光束照射到河面,河中间出现移动的白点


牛女士称其在派出所所见的原视频显示,9月15日21时0分39秒,张某松弃车向西奔跑,后有两名交警追随,距离张某松约2至3米;21时1分20秒,张某松落水;21时1分40秒,河西岸出现灯光照射;21时2分9秒,交警的手电筒一直照射正在水中的张某松;21时2分21秒,张某松开始在河中扑通,21时2分29秒,水面恢复平静,整个过程可见交警用手电筒照在张某松身上。

交警通报情况:已成立调查组

10月15日,徐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此起溺亡事件发出通报称,交警支队已立即成立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调查走访、视频资料调取等工作开展全面调查,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经查,2020年9月15日晚18时30分许,张某松在贾汪区某酒店宴请朋友闫某忠、曹先生、马某芝3人。据闫某忠、曹先生、马某芝陈述,席间张某松饮约2两白酒。当晚20时30分许,张某松酒后驾车载曹先生、闫某忠离开酒店,张某松先将曹先生送至单位后,又驾车送闫某忠回家。



9月15日晚,交警支队贾汪大队在贾汪区山水大道新世纪桥东侧处开展严管严查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路面监控显示,21时许,张某松驾驶车牌号为C**B99黑色奥迪轿车载闫某忠沿贾汪区山水大道由西向东行驶至新世纪桥中间偏西位置,在距检查点约10米处突然停车,弃车向西逃跑。发现异常后,现场一名民、两名辅警在后徒步跟随查看。张某松随后跑至桥西头,然后转弯向河边人行道方向跑去,一警一辅继续跟随,21时01分许,张某松沿临城河岸边下河游往东岸。在此过程中民警、辅警均未与张某松有肢体接触。辅警跟随张某松到岸边后,用强光手电照射河面开展搜寻。监控录像显示,21时04分许,张某松游至河中偏东位置。随后,一名民警两名辅警到河东岸绿化带及岸边来回搜寻。

21时08分许,贾汪公安分局指挥中心接报警后,即刻通知属地派出所、119、120、蓝天救援队、刑警大队、巡防大队前往处置,同时抽调周边4个派出所、机关值班人员等力量赶赴现场协助处置。

9月16日凌晨1时许,张某松被发现,经医护人员现场抢救、检查,已无生命体征。

证人:民警让目击者做笔录但未及时施救

红星新闻记者从牛女士委托的代理律师曾薪燚、刘录提供的录音和调查笔录显示,证人李某证言称,她家住在离事发点不远处,9月15日20时50分左右,她骑着电动车接放学的孩子回家,路过世纪桥时看到桥西处有停着一辆警车,听说有警察查酒驾时追赶一个人,然后那个人跳河了。她把孩子送回家后和先生回到现场时大约是21时5分,现场已经有很多人围观和议论为什么还不救人。

李某在笔录中还称,大约在9点20分的时候警察问现场群众是否看见有人落水,她看见一名30多岁的男子站了出来,男子说他看见有人落水了,还听见喊了两声救命,警察就让男子回派出所做笔录。后来消防车和蓝天救援队的车都已达到现场,很长一段时间没有看到有人救援。



事发地附近的世纪桥东侧


张某松的儿子张某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事发当晚,他的一名朋友听说有人被查酒驾跳河了,而停在桥上的车是自己父亲的,他立马赶往现场。其母亲牛女士因为没有回家钥匙,在没联系上张某松后,就给闫某忠打电话,闫某忠告知张某松跳河了。21时40分左右,张某和牛女士等人先后赶往事发现场。

张某松的女婿吴先生称,张某松落水后的21时5分,河东岸出现灯光照射;21时24分,消防车到现场;22时2分,救护车到现场,通过视频看到,22点03分救援船下水了,直到22时31分才开始打灯救援,张某松的遗体在16日零点57分被打捞出来。

代理律师则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张某到达现场后,即请求抵达现场的消防队、蓝天救援队、交警立即展开搜救工作,现场人员无一采取措施;约21时40分,张某松的家属先后抵达现场,与现场警察交涉,请求展开救援工作,仍未施救;约22时30分,特警抵达现场,警察才开始疏散群众,展开救援工作。

救援者:同行者坚称张某松已回家

事发当晚参与救援的蓝天救援队队员曹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事发当晚,他接到110指挥中心的救援消息后与救援队队员赶到现场,时间大约在21时25分,“和张某松同行的闫某忠始终说他回家了,虽说查酒驾有漏网之鱼,但是我们没有想到这个人掉到河里去了。”曹先生回忆,当时他就安排一部分队友先回去。

“但是当时那里聚集了很多人很吵,有目击者说发现他跳河了,后来家属来了哭了,我们确实有些担心了。”曹先生称,张某松的儿子张某赶到后,闫某忠当着他和张某的面还一直说张某松已经回家了。

此后,曹先生与救援队员下船救援,“具体时间记不清楚,肯定不是家属说的22点半,我们21点25分左右到,怎么可能等待一个小时啊?肯定要早于22点半。”后张某松的遗体被打捞上岸。

曹先生说,蓝天救援队作为公益组织,他们加入救援队也是想在有人需要帮助的时候能伸出援手,同时也对张某松的去世表示同情和哀悼。

张某则表示,追赶他父亲的两名交警才是第一目击者,“我爸爸掉没有掉下去他们一眼就可以看到,交警不应该听闫某忠的话,这是人命关天的事啊!”张某认为,涉事两名交警的行为已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红星新闻记者多次拨打闫某忠电话均无人接听。

家属控告涉事民警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玩忽职守罪

代理律师向红星新闻记者提供的控告书显示,他们接受牛女士的委托控告追逐张某松致其落水的两名民警,在应当预见张某松可能溺水有生命危险并且在听见张某松两次呼喊“救命”的情况下,在张某松家属请求救援的情况下,仍不采取措施,最终致张某松溺亡,其行为已涉嫌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追赶张某松的两名民警和后续赶赴现场的部分民警、消防队人员,在明知张某松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拖延施救,一定程度上放任了张某松的死亡结果,其行为已涉嫌构成玩忽职守罪。

10月15日23点,徐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出通报称,对此次事件中警务人员是否存在未依法履职,市局已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调查。

10月16日,牛女士看到上述通报后表示:“视频监控清楚可见,他们是用手电亲眼看着我老公沉下去,他们没有及时施救,河水又不深,3个小时才把人捞上来,完全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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