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今年将进一步建立司法行政部门社区矫正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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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7 10:44: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川在线消息 今年四川省将进一步建立健全省市两级司法行政部门社区矫正管理机构,并推动在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成立社区矫正专业化刑罚执行机构,以此全面落实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这是记者从2月6日召开的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据了解,社区矫正对象包括被判处或裁定缓刑、假释、管制、暂予监外执行的四种罪犯。我省社区矫正工作自2006年开展以来,全省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93000余人,解除矫正54000余人,社区矫正期间再犯罪率0.19%,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目前我省有社区服刑人员38000多名,社区矫正工作也遇到很多现实困难,针对社区矫正工作专业队伍缺乏和执行‘断层’的问题,推动在司法行政部门建立社区矫正管理机构和专业化刑罚执行机构十分必要。”省司法厅基层处有关负责人表示。
  目前,全省17个市(州)、142个县(市、区)司法局已单独设立社区矫正机构,其中有3个市、27个县(市、区)探索成立了社区矫正执法支(大)队。目前,省司法厅正在筹建社区矫正管理处,今年也将力争实现所有市(州)司法局全部建立社区矫正机构。各地司法行政部门还将积极推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弥补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人手不足的问题。
  除此之外,在监狱制度改革方面,四川省将进一步完善监狱提请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程序,建立健全执法办案终身负责制度。建立刑罚执行信息查询公开系统,逐步推行罪犯减刑假释提请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网上公示,促进监狱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加强监狱执法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案件网上办理、全程留痕、实时监督。
  在强制隔离戒毒方面,将健全完善戒毒康复管理制度和教育戒治考评机制。根据强制隔离戒毒工作需要,健全戒毒人员教育矫治、管理、生活卫生、戒毒治疗、诊断评估、康复回归等工作制度,形成一套从入所到出所各个环节的执法标准,不断提高戒毒工作执法规范化水平。(四川日报记者 庞莹)
原标题:四川今年市(州)一级将全部建立社区矫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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