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强奸微信网友后求交往 遭拒后将其捅死

[复制链接]
分享到:
发表于 2013-11-14 21: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1月12日,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江安县人民法院院第一审判庭,对被告人阳某故意杀人案,进行了开庭审理并作出当庭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阳某于2012年10月通过微信认识19岁的被害人熊某,随即开始追求熊某,遭到拒绝。同年11月15日下午,阳某挟持熊某到江安县桐梓镇一宾馆内强行与其发生关系。后因再次被拒绝产生杀人之念。11月23日晚7点过,阳某到江安县人民医院门诊大楼二楼用刀向被害人头颈部乱刺数刀,致被害人当场死亡。

  经法院审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