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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旅游法》将正式施行,“自费、购物”项目、旅游包价合同、导游服务等都将发生较大变化。今年国庆假期也是该法施行后的首个大长假,省旅游局昨日专门召开关于《旅游法》的新闻通气会,通报从《旅游法》颁布之日至实施前,全省共对32家旅行社、24名导游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了行政处罚。其中依法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22家,依法责令停业整顿1家,共罚没款26.78万元。
根据公布信息显示,四川德宝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南方丝路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益源旅行社有限公司、成都飞扬旅行社有限公司等22家旅行社,因未足额补缴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被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成都中国青年旅行社、成都市中国旅行社、四川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成都市华夏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等10家旅行社,因委派的导游未持有导游证、未妥善保存团队操作资料、未征得游客同意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等各类违规行为,被要求责令整改并缴纳罚款,其中四川省江油市畅游旅行社被要求停业整顿30天。
大假期间,游客如遇需投诉事件可拨打96927,如果旅途中发现导游有问题,可登录四川旅游资讯网(www.tsichuan.com),输入导游证号码进行查询,以鉴别导游真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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