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价器多出15公里 成都一出租司机被罚终身禁开出租

[复制链接]
分享到:
发表于 2018-10-29 17: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被逐出客运出租运营行业,终身禁驾!10月29日,记者从成都市交委获悉,成都一出租车司机王某因计价器虚增公里数和虚增运费被罚。

据了解,今年2018年10月6日,执法总队接乘客李先生投诉,其乘坐川ATU76*号出租汽车从火车北站到五桂桥汽车站,打表里程数是25.7公里、计费69元,但是导航显示里程为11公里,认为该出租车计价器有问题。经复核,该趟次里程应为10.6公里、金额27元。经询问,该车驾驶员王某承认在当次行程中使用电子脉冲设备虚增里程,虚增运费。

经查,王某驾驶川ATU76*号车运载乘客,更改计价设施、设备,虚增运费行为属实,市交委已依据《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和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给予违法当事人王某处以吊销其从业资格证,终身不得从事客运出租汽车服务的行政处罚。该车所属出租汽车公司也将该趟次乘客支付费用全额退还。

自9月1日以来,成都市开展五城区巡游出租汽车专项整治,成都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总队加大打击出租汽车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以下为10月22日至29日,部分成都出租汽车公司驾驶员,因违反相关规定受到的处罚。
20181029151457_8022.jpg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