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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岁男童突然横穿马路被撞伤,到底是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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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29 13:52: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川三台一名5岁儿童,在公路边玩耍时突然横穿马路,被一辆轿车撞倒在地导致受伤,幸运的是,经医生检查,孩子并无大碍。那么,孩子突然横穿马路被撞,到底是谁的责任呢?10月29日,红星新闻记者从三台交警部门获悉,孩子在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机动车道横过,没有观察过往车辆情况,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主要过错,负事故主要责任,由于孩子属于未成年人,其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车辆驾驶人罗某行驶速度过快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另一方面过错,负事故次要责任。

三台交警介绍,2020年9月8日,罗某驾驶车牌号为川B3S***的小型普通客车沿三台县观桥镇商业街往县道三(台)大(英)路行驶,当行驶至事故地点时,一名男孩突然冲出路面,罗某来不及反应,直接将男孩撞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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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突然横穿马路


接到报警后,三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勘查。经调查核实,事故发生时,罗某正驾驶车辆沿三台县观桥镇商业街往县道三(台)大(英)路行驶,行驶至事故地点时,5岁男童刘某在没有家长看护的情况下,在道路右侧玩耍,此时其家长正在道路左侧行走,遇罗某车辆临近时,该男童突然从右侧路边窜出横穿马路,罗某躲闪不及之下,与小男孩发生碰撞,劲直将小男孩撞倒在地,造成其身体多处擦伤。在撞倒男童后,其家长才注意到马路出事的孩子,所幸经过医院检查,孩子并无大碍。

近日,交警做出事故责任认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孩刘某在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机动车道横过,没有观察过往车辆情况,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主要过错,负事故主要责任,由于男童刘某属于未成年人,其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客车驾驶人罗某行驶速度过快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另一方面过错,负事故次要责任。

三台公安交警提示:幼童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监护人带领,家长们应该负起监护人责任,除了看管好孩子以外,日常需多引导孩子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交通出行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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