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抢劫强奸超市女员工 还用微信转走对方200元

[复制链接]
分享到:
发表于 2017-11-24 14:44: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1月15日晚,营山县一环路一黑暗地段发生一起案件。一名从某超市下班的女员工在行经此路段时,被人抢走现金和手机并被实施强奸,事后,男子还用微信转走女子200元。今日,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从营山县公安局获悉,犯罪嫌疑人唐某目前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男子抢劫强奸超市女员工 还用微信转走对方200元.jpg
事情发生于15日深夜23时许,当晚,在营山某超市上班的小华(化名)下班后像往常一样独自一人步行回家,当行至一环路货运站路口一处黑暗地段时,被尾随在后的一名骑摩托车的“头盔男”用手卡住脖子,并用一字形螺丝刀抵住其脖子左侧,将其挟持到附近一建筑工地内,抢走现金100余元和oppo智能手机1部。然而事情并未就此结束,该“头盔男”得手后见附近无人,色心大起,继而对小华实施了强奸并通过微信转走其现金200元。

今日,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从营山警方获悉,在案发5日后,犯罪嫌疑人唐某(男,21岁,南充顺庆区人)在南充市顺庆区某乡被案侦民警抓获归案,目前,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警方提醒,夜晚切忌独自一人在偏僻路段行走,特别是女性朋友。如果必须经过偏僻路段,一定要提高警惕,加强自身安全防范,尽量与朋友结伴而行或通知家人提前来接,发现有危险立即拨打110。

谢良洪 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 王超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