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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博律所浅析没收财产会牵连家属吗?期限是多久?

已有 105 次阅读2022-3-18 11:14 | 成都律师, 宏博律所, 财产纠纷, 刑事纠纷

成都律师法律热线:18728412001】没收财产,是指将犯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中络宏博律所表示在刑事法律,没收财产是一种刑罚方式,属于非刑罚处罚,是就目前的财产予以没收,不殃及未来的财产,人民法院在判处没收财产时,一般都在判决书中明确没收什么财产,因而所要没收的财产通常表现为特定物

没收财产会牵连家属吗

没收财产不得涉及家属财产。中络宏博律所表示《刑法》规定:判处没收财产时,既可以判处没收犯罪人所有的全部财产,也可以判处没收犯罪人所有的部分财产。裁量的标准要根据犯罪的危害程度与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程度而定。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没收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没收财产只能适用于刑法分则明文规定可以判处没收财产的犯罪中络宏博律所表示从刑法分则的规定来看,主要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和贪污贿赂罪

(一)危害国家安全罪是适用没收财产刑的首要对象。根据刑法第113条的规定,这些条文所处犯罪均可并处没收财产。之所以对危害国家安全罪均可并处没收财产刑,主要是因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最严重的一类犯罪,仅处主刑,不足以体现对它与普通犯罪中的某些犯罪在量刑上的差异。而附加没收财产刑,则可以在量刑上反映对它比处普通犯罪更为严厉的惩罚,同时也剥夺了其犯罪的物质条件。

(二)经济犯罪及贪利性的犯罪是没收财产刑的重要对象。本法分则规定可以并处没收财产的这类犯罪如:情节严重的走私、伪造票证、伪造假币或运输假币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抢劫、贪污等侵犯财产罪;引诱、容留妇女卖淫,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犯罪,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等。

没收财产的期限

(一)没收财产执行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

(二)但是,执结,并不是一定将被执行人的欠款全部执行到位。那些没有履行能力的案件,可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形式结案。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

中络宏博律所表示没收财产也是一种财产刑,但它不同于罚金,是适用于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是从自己的钱包中拿钱或将财产从名下拿出去的一种方式,具有强制性,不交不行。没收财产只能一次性没收,不存在分期执行或减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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