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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师大凶杀案嫌疑人已被批捕 此前被鉴定患有抑郁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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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3 17:42: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5月13日从四川师范大学凶杀案受害人芦海清家属的代理律师陈逢逢处了解到,杀害芦海清的犯罪嫌疑人滕某已被批准逮捕。此前,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委托相关人员对腾飞进行法医精神病学鉴定。鉴定意见是“滕某患有抑郁症,对3月27日的违法行为评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另据法制晚报从四川警方、检方获得消息亦显示,滕某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对于滕某逮捕一事,滕某的代理律师罗婵玉说,因为今天一天开会,她并不清楚情况。她说,该逮捕就逮捕,逮捕也是正常的程序。

3月27日晚,四川师范大学大一学生,20岁的滕某残忍挥出50余刀将室友芦海清杀害,警方3月28日将涉嫌故意杀人的滕某刑事拘留。

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此前对案情进行通报,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3月27日23时50分,滕某在四川师范大学成龙校区学生公寓2栋学习室,用当日白天从超市购买来的菜刀将室友芦海清杀死。


5月4日,芦海清的哥哥芦海强从警方拿到嫌疑人滕某的司法鉴定意见通知书。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聘请有关人员对嫌疑人滕某“是否患精神障碍,及其有无刑事责任能力”进行法医精神病学鉴定。鉴定意见是“滕某患有抑郁症,对3月27日的违法行为评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对于鉴定结果,芦海强表示不认可并表示将申请重新鉴定。

关于申请重新鉴定的问题,陈逢逢说,由于现在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无法阅读和研究第一次《鉴定意见通知书》的内容、证据和鉴定的过程、方法、分析以及详细结论等。同时,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被害人家属在公安侦查阶段、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审判阶段,已经死亡的被害人近亲属都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经与受害人家属芦海强协商并同意后决定,待案件进入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在对第一次《鉴定意见通知书》的内容、证据和鉴定的过程、方法、分析以及详细结论等研究后,将申请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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