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不得侵犯学生人身自由,校园欺凌需及时制止!《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发布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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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1 18: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1)日是六一国际儿童节,今日起,2020年10月新修订颁布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正式开始实施。与此同时,教育部部长陈宝生签发了第50号教育部令,《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也在今日发布。6月1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规定》有关情况并解读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学校保护的相关举措。据悉,这是教育部第一次就未成年人保护制定专门规章。
为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的总体效能,《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在今日对外发布。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邓传淮在会上介绍,该《规定》共8章、63条,重点围绕“谁来保护”“保护什么”“如何保护”等问题,构建起了完整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的制度体系。针对《规定》的主要内容,邓传淮表示:“概括起来就是‘五个明确’,即明确学校保护职责、明确专项保护制度、明确学校管理要求、明确保护工作机制、明确支持监督措施。”
具体来看,在学校保护职责工作上,邓传淮介绍称,《规定》中出现了诸多新举措。如为了保护学生的活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规定》提出:学校不得设置侵犯学生人身自由的管理措施,不得对学生在课间及其他非教学时间的正常交流、游戏、出教室活动等言行自由设置不必要的约束。
此外,为了保护学生的隐私和自尊心,减少攀比、避免歧视、缓解应试压力,《规定》还明确禁止了学校、教师公开学生的考试成绩和排名,但同时要求学校采取措施,便利家长知道学生的成绩等学业信息。
▲第50号教育部令今日签发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学生欺凌、校园性侵害等对学生合法权益损害重大的问题,《规定》设了专项保护一章。
据邓传淮介绍,《规定》目前已经设计出防治学生欺凌的规则体系,其中包括、学生欺凌的概念,主体上的特定性、主观上的故意性、后果上的伤害性。更重要的是,《规定》中也明确将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学生间正常的嬉闹等区别开来。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规定》在学生欺凌的行为表现上,归纳了了五类欺凌行为:侵犯身体、侮辱人格、侵犯财产、恶意排斥、网络诽谤或传播隐私。同时,《规定》还要求建立学生欺凌预防机制,规定学生欺凌教育制度和调查评估制度。建立学生欺凌关注、干预和制止机制,要求教职工发现学生存在被孤立、排挤等情形的应当及时干预,发现学生实施对他人的欺凌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
同时,《规定》还将防治性侵害、性骚扰同步纳入专项保护。要求学校建立健全教职工与学生交往行为准则、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视频监控管理规定等制度,建立预防、报告、处置性侵害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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