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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坐客车途中被盗2千元 指责司机放走小偷愤然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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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9 08:30: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几天前,达州市通川区,赵相兵回老家的客车上遭小偷盗窃。就在客车司机孙某某靠边停车打开车门时,小偷下车离开。赵相兵认为,是司机放走小偷,应该担责,随后向通川区复兴镇派出所报案。司机则表示,自己是后来才发现两名下车男子是小偷,并无责任。目前,派出所还在调查。

法律人士认为,乘客自身对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有妥善保管的义务,司机是否故意放走小偷,小偷都负主要责任。如司机故意放走小偷则需承担部分责任;如司机无意放走小偷,只能说明司机在为乘客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细节不到位,无责任。





1月21日早晨6点30分左右,赵相兵坐上从达州西客站开往石桥镇的客车。当时,他坐在第二排右边靠窗边位置,另有一名男子坐在第二排靠左边窗户的位置,中间挨着过道处则是两名年轻男子。

客车行驶半小时后,到达离铁山隧道口不远处。赵相兵回忆,坐二排左边靠窗的男子在接电话时,发现旁边男子划开了自己背后的包,于是(接电话男子)对着划包男子吼了一句,你把我的包划了做什么?

赵相兵表示,我当时就喊驾驶员不要开门,有小偷,(乘客)包被划了。这时,赵相兵发现自己的包也被划开了,作案的是坐在自己这侧的男子。赵相兵反应过来,原来坐在自己和另外一名乘客中间的两名男子都是小偷。接着他忙喊,车上有两个小偷,不能开门,喊了五、六次。

赵相兵表示,司机听到喊声后靠边停车,随后打开车内的灯,向后看了一眼。就在此时,车门开了,两名小偷趁机下车逃跑。

随后,在铁山隧道口的检查站处,赵相兵拦住司机孙某某,表示是对方放走两名小偷,让自己遭受损失,孙某某要承担责任。此时,赵相兵检查发现自己被盗2000元,另一名乘客被盗2400元。随后,他们报警。







28日,成都商报记者联系上司机孙某某。孙某某表示,当时的情况并不是赵相兵说的那样。孙某某介绍,当时车上确实有人说包被摸了,自己听到有人说摸包,就靠边停车,将车内灯打开。随后,售票员问车上的人,有没有丢钱,当时没有人回话。

针对赵相兵所说,喊了五六次‘车上有小偷不能开门,成都商报记者再三向孙某某确认,对方表示,自己只听说有人被摸包了,并没有听人说车上有小偷。

孙某某表示,在没有人回答自己的钱被盗后,紧接着有人说要下车,自己才打开车门让两名男子下车。车开到铁山隧道口时,才有乘客提醒赵相兵的包被划开了。孙某某说,他也是后来才发现,两名下车男子就是小偷。就在那时,赵相兵让我承担责任,说我把小偷放走了。

孙某某告诉记者,客车上装有监控,声音和画面都有,可以了解当时的情况,现已交给达州通川区复兴派出所。





北京蓝鹏(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小虎表示,乘客自身对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有妥善保管的义务,在知道自己身上的财物被盗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司机协助帮忙寻找。作为公共服务,客车司机也有义务提供帮助。

针对被盗失主和司机之间的情况介绍,陈小虎认为,小偷下车了,如果司机知道下车的是小偷,故意放走,司机是要承担一部分责任,但司机并不承担主要责任,主要责任由小偷承担。如果司机不知道下车的两名男子是小偷,说明司机警觉性不高,只能说司机服务细节不到位,但主要责任还是在小偷。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蒋健律师介绍,整个事情的关键点在于司机事先知不知道车上有人的财物丢失。现在双方各执一词,需要人证来辅助证明。乘客发现财物丢失,是在小偷下车之前还是下车之后,可以通过调取监控来予以确认,事件事实有待警方调查。

成都商报记者 张杨
                                                原标题:坐车途中被盗数千元 司机停车后开门 小偷趁机逃走 该不该找司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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