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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施暴者,应有的惩戒与教育自然不能缺位,专业的心理教育也应该介入其中,不是每个人的学生时代全是一路花香与阳光,至少安徽歙县的14岁少女朱某某不是。
这些天,网上流传着一段关于朱某某的视频。视频中,朱某某在一间公厕里被一群女孩狂扇巴掌。带头霸凌的王某某,不仅一边辱骂,还怂恿同伴施暴,喊着“出了事我担着”。令网友气愤的是,王某某等人施暴时嘴角的笑容。
当地警方的反应很迅速,8月16日已经公布了处理结果:对王某某等违法行为人,做出行政拘留的处罚,但因其未满16周岁,依法不处罚;对于受害人朱某某,相关部门正开展心理疏导工作。
在处理未成年人霸凌事件时,对受害人及时进行心理疏导,是题中应有之义。谁说少年不知愁滋味,正值青春期的孩子,本就更加敏感,外界造成的伤害也更容易挥之不去,如果处理不当,有些记忆甚至会被带到成年。必要的心理关怀在此刻显得尤为重要。
对于施暴者,应有的惩戒与教育自然不能缺位,与此同时,心理教育也应该介入其中。这些女孩是怎么一步步变成欺凌他人时,还能面带笑容的施暴者?她们又是为什么要从施暴中获取成就感?原生家庭对此有没有影响?童年时的教育与经历是不是助长了她们的恶行?唯有弄清楚这些问题,才有可能从源头上解决未成年人的霸凌问题。
这并不是要淡化施暴者的恶行,给其找理由,而是提醒,法律之所以对未成年人犯错有某种程度的包容,是因为未成年人群体自身具有可矫正性。毕竟,这些施暴者还有一个身份:问题少年。带有“救治”性质的矫正,才是治理未成年人霸凌事件中具有高价值的命题。
况且,心理干预更有着广泛的应用范围。在中学时,笔者虽没有被“拳打脚踢”过,却也经历了言语辱骂或不实谣言的传播,这些行为又算不算是霸凌呢?类似的刻意孤立、讽刺挖苦,它们远没有肢体攻击来得暴烈,但造成的心理伤害是同等的。对于这些“隐性霸凌者”,我们所依赖的法律惩戒作用有限,矫正的工作更多只能让教育和心理疏导来承担。
我们常说不能落下每一个孩子。想要真正实践这句话,在帮助受害少年走出阴影的同时,也不能忘记对问题少年的救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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