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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保养] 买车不到1年维修时起火 4S店该不该赔折旧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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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9 08:30: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日,四川双流车主卢小姐向成都商报反映,前些天她的车在4S店内维修时,因维修人员的失误,车头部位燃烧。后来4S店将配件更换,将车修好,没有收取维修费用。但卢小姐认为自己的车辆遭遇额外损失,向4S店提出折旧贬值索赔,双方几经协商,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据车主卢小姐称,她的长安马自达昂科塞拉,购买于今年1月,当时车价14万元,办完整车手续,共计15万余元。目前驾驶了10个月,行驶里程1.3万公里。

11月14日,卢小姐启动车辆,发现发动机故障灯亮起了,她随后将车开到离家最近的成都市高新区新园南二路通安马自达4S店进行检查维修。

当日上午11点过,卢小姐在客户区,透过玻璃看到自己的车辆在维修中,车头部位燃烧起来,维修车间工作人员随后给车辆灭火。她连忙从客户区进入维修车间,拿出手机拍下了当时灭火的场景以及车头部件在燃烧中受损的照片。卢小姐称,在与4S店的协商中,店方表示将会更换零件并将车修好。但卢小姐认为,自己的车开了不到1年,还是新车,现在车辆遭受了额外损失,除了维修好车辆之外,4S店应该另行赔偿车辆折旧损失。她当时提出8000元维修之外的赔偿金额,但店方只愿意赔偿2000元,她表示难以接受,双方没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卢小姐向成都商报记者出示了一份店方出具的事故报告,该报告称:川AN06XX车于2015年11月14日上午11点来我店检查发动机故障灯亮,经检查发现是喷油嘴堵塞造成,经客户同意对喷油嘴进行清洗,在清洗过程中因我店机修师傅的操作失误,导致发动机线束、电子风扇、水箱托架、水箱下护板被烧坏。我店在取得客户同意后,对其烧坏的零件进行了更换,并保证是新的原厂配件,并将车辆恢复到了完好状态。

通安马自达4S店方一名徐姓负责人确认,上述报告是由店方出具。他称,事发后,他们已经将烧坏受损的配件全部更换,都是原装配件,并将车辆维修完好,没有收取任何维修费用。维修后,他们还对车辆进行了检测,该车质量没有问题。

在双方后来的协商中,卢小姐对他们的检测信不过,他们又将车开到另一家4S店进行了检测,车辆质量仍然没有问题,检测报告也交给了卢小姐。因此,对于卢小姐提出的车辆折旧贬值方面的索赔要求,他们认为没有法律依据,不能认同。他认为,车主应该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来裁决折旧贬值费索赔的问题。

律师说法

车辆折旧费索赔 法律上存在争议

成都商报记者通过网络查寻相关新闻报道和法院判决案例发现,车辆的折旧贬值费索赔问题,主要发生在交通事故之后,部分事故中无责任而车辆遭遇损坏的车主,除了通过保险公司、交通事故责任人的赔付负责车辆维修外,也提出了车辆折旧贬值的赔偿诉求。这一法律诉求,胜诉、败诉的案例都有。有律师指出,目前司法界对是否支持赔偿权利人请求的车辆贬值损失意见不一,我国目前也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文规定。

另外,各保险公司还没有车辆贬值费这个理赔项目,目前保险公司不会为这部分费用买单。现阶段索赔贬值损失的赔偿除了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外,几乎都是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的。

针对车主卢小姐的情况,四川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陶伟律师表示,车辆在出事后的折旧贬值索赔诉求,目前在法律上的确存在争议,但当事车主可以提起诉讼,提出自己的权益主张,该不该赔、该赔多少由法院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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