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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 眉山主城区及周边乡镇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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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5 13:57: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年想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注意了,春节期间,四川眉山主城区和周边乡镇将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这是11月5日,红星新闻记者从眉山市大气环境治理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最新消息。

会上称,今年前三季度,眉山市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取得明显改善。1-9月,眉山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指标PM2.5平均浓度34.3ug/m3,比考核基准年(2015年)下降40.8%,降幅居全省第一位。相比往年,眉山主城区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1-9月,眉山主城区首次未出现重度污染。

不过,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支队长冯晓东表示,眉山环境空气质量仍然较差,冬季雾霾污染未得到彻底解决。冬季即将到来,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大气污染防治进入攻坚期、决胜期,将实施五大专项行动,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减轻污染程度。

红星新闻记者看到,五大专项行动包括实施秋冬季生物质禁烧、扬尘污染防治、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业企业专项整治、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行动。

其中,在实施秋冬季生物质禁烧专项行动方面,特别强调:春节期间,眉山城区及周边乡镇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公墓禁止焚烧纸钱,相关部门还将引导做好腊肉熏制污染的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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