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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保养] 车辆三包期内损坏不包修?4S店:离合器属易损件已过质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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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7 09: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为汽车离合器损坏要求包修被拒,消费者和4S店产生了分歧。

3月5日,四川乐山消费者李枚加和4S店对簿公堂,双方对汽车易损耗零部件及三包责任进行了激烈的辩论。该案将择日宣判。

消费者:离合器坏了 要求免费包修被拒绝

2017年6月,李枚加在成都购买了一辆捷达轿车。因车辆一直在乐山使用,故选择在乐山天牛华茂车业有限公司(以下称:一汽大众天牛4S店)做车辆保养及售后维修。


损坏的离合器


据李枚加介绍,去年12月5日晚上,该捷达车抛锚,便拨打了一汽大众天牛4S店的电话,将车辆拖回该公司。次日早上,检查后被告知:离合器三件套(离合器片、压盘、分离轴承)已损坏,需要更换,因该部件已出保,需要自行承担材料费与工时费共计1309(工时费480元、材料费829元)。

“当时对方开出了《维修项目变更申请表》,要求签字确认。”李枚加认为,根据规定,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当时他的车辆还在三包期内,应当免费维修,但是被对方认为是易损件而拒绝了。

同时,李枚加认为4S店维修工时费与材料费报价远超过市场价,之后便花了350元自购配件材料,4S店将工时费降为330元,“因急需用车,当时也已拆得七零八落,只有先同意缴费修车,但明确告知了对方,如果收费维修将起诉维权。”

此后,李枚加以“修理合同纠纷”为由,将一汽大众天牛4S店告上了法庭,请求返还工时费330元,赔偿自购材料费350元,免费重新更换一汽大众原厂离合器三件套,同时赔偿误工费等其它损失500元。

4S店:离合器片为易损件 超期使用致关联部件损坏

3月5日,一汽大众天牛4S店的代理人在法庭上进行了答辩。

该代理人称,根据质量三包法及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针对捷达车型质保要求在《三包凭证》中的明确告知,离合器片为易损耗零部件,易损耗零部件的质量担保期限为6个月或10000公里,原告的车辆维修时已经超过质量保证期限。



三包凭证


该代理人称,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易损耗零部件超出生产者明示的质量保证期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经营者可以不承担本规定所规定的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

为何压盘、分离轴承也不包修?该代理人解释,因离合器中的各零部件为偶合件,当离合器片损坏严重时,会同时损坏离合器的其他零部件。因原告超期使用离合器片(易损耗件),因超期使用易损耗件而造成的损坏,他们不应该承担三包责任。

“原告本应在质量担保期内免费、检查、维修、更换易损耗件(离合器片),从而减少离合器片对离合器其他零部件的损坏。”该代理人称,而原告在车辆行驶44146公里、行驶期限达到1年零6个月后,仍然继续使用易损耗零部件(离合器片),造成离合器其他零部件损坏,不在三包范围之内。

争议:易损件是否明示?处置不当造成损坏?

针对被告代理人所称《三包凭证》中已明示离合器片属于易损件,原告李枚加表示,作为消费者他享有知情权,在买车辆之前就有权利知悉所购车辆包括售后服务以及易损件的相关规定等,但付清车款交车时才拿到《三包凭证》,也未作明确讲解提示。

李枚加认为,国家质检总局未针对三包规定中的易损件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而只是推荐性标准,各汽车厂商可以自由选择,所以销售商卖车时应该提前予以告知,以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因与法不符,《三包凭证》中关于易损件的约定对其无约束力。

关于压盘和分离轴承,被告代理人进一步称,从技术上来说,离合器三件套(离合器片、压盘、分离轴承)是一体的,当离合器片严重磨损后,将造成压盘和分离轴承的损坏,属于原告超期使用易损件、自行处置不当而造成的损坏。

对此,李枚加称,《三包凭证》中对易损件包修包换的年限规定,并非要求消费者按年限必须更换。在车辆发生故障后,已经第一时间联系4S店维修,何来处置不当?无论如何,压盘和分离轴承都不在易损件范围,没有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绝三包。

由于当事双方分歧较大,无法进行调解。双方作最后陈述后,法庭宣布休庭,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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