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手机索要好处费不成 男子盗刷8000遭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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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15 13:02: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都说天上不会掉馅饼,但宜宾男子王某就在今年正月初三(2月7日)中了“好运”。当日中午,王某在长宁县井江乡路边捡到一部手机,机主来电承诺给好处费“感谢”,王某便主动索要1000元被拒。当晚,王某破解手机密码,转走了机主绑定手机的银行卡上8000元,并消费了其中2500元。虽然事后王某主动投案自首,但仍将面临起诉。

捡手机索要好处费不成 男子盗刷8000遭起诉.png
民警在对证人取证。警方供图


捡到手机,索要1000元好处费被拒

据长宁警方介绍,2月8日正月初四,正值警方“冬攻行动”期间,长宁井江派出所接到市民马女士报案,称自己的手机在前一天不慎遗失,此后马女士发现绑定手机的银行卡被盗刷8000元。“本来手机不值钱,丢就丢了。”让马女士无法接受的是,钱被盗刷了。

马女士告诉民警,她是2月7日中午搭乘摩托车回家时,不慎将自己的手机丢失。其后,她通过其它手机联系上捡到手机的男子,承诺对方若还回手机,可以给予感谢费。但对方索要一千元好处费,由于手机值不了那么多钱,马女士拒绝了对方要求,也没打算要回手机。

8000元可不是小数目。警方通过调查发现,嫌疑人以支付宝转账方式盗刷马女士的钱财。经对资金流向核查,马女士的钱被转入井江乡辖区的王某账户上。就在警方锁定王某,正准备对其实施抓捕时, 王某主动到长宁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投案自首。

追悔莫及,退赔损失仍面临起诉

王某到案后,对捡到手机并盗刷失主8000元一事供认不讳。据王某交待,他捡到回家后,有事没事就试手机的锁屏图案密码,试图解锁。

当日23时许,锁屏密码终于被王某破解。因为捡到的手机绑定了失主的支付宝账号,于是他通过手机验证码修改了支付密码,并分两次向自己银行卡内共转账2500元。另外5500元他只是转到失主的支付宝账户。转到自己银行卡的2500元,他全部用完,主要用于还账、给亲朋发红包。

王某交待,盗刷失主钱财后,他接到了失主电话,对方称要报警,他就未敢再动用剩下的5500元, 内心深感不安。经多次思想斗争,他把实情告诉家人,并在家人动员下向警方投案自首。

据民警介绍,王某投案后,其家人也主动与失主联系,赔偿了王某盗刷的钱和丢掉的手机,取得了 失主谅解。鉴于王某系初犯、社会危害性不大且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长宁警方暂未对其采取刑事强制 措施。但王某盗刷的金额已涉嫌盗窃,该案已基本侦查终结,预计下周将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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