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全省法院统一证据标准量刑平衡

[复制链接]
分享到:
发表于 2018-6-23 08:35: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第31个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昨日下午,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公布近一年来全省法院毒品审判的相关情况,并公布了一批案例。

犯罪手段日益智能化

线上支付物流寄递

据悉,自去年“6·26”以来,全省法院一审共受理毒品案件10059件,审结9054件。其中,受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件6434件,审结5625件,受理非法持有毒品案件778件,审结714件,受理容留他人吸毒案件2750件,审结2633件,受理其他涉毒品97件,审结82件。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犯罪人员1268人,重刑率19.24%,约为同期全省刑事案件重刑率(6.16%)的三倍。

随着互联网、物流快递、支付手段的快速发展,毒品犯罪的方式和手段日益智能化、科技化,网络犯罪呈现上升趋势。涉毒人员通过QQ、微信等聊天工具联系销售毒品,使用“支付宝”、微信等新兴支付平台进行线上支付交易,并大量通过物流平台进行毒品寄递,部分地区甚至出现了利用GPS定位监视毒品运输的案例。因吸毒后行为失控而诱发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危害公共安全以及毒驾交通肇事等犯罪案件时有发生,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专业团队审理毒品案件

保证证据标准统一量刑平衡

省高院表示,目前,全省法院对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的毒品犯罪分子坚决判处重刑乃至死刑,加大对小额零包贩毒,引诱、教唆、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等末端毒品犯罪的处罚力度,更加注重从经济上制裁毒品犯罪,严厉打击因吸毒诱发的杀人、抢劫、危害公共安全等次生性犯罪等。

目前,省高院各刑庭和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均成立专门承担毒品犯罪审判的专业团队,精心配置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员额法官审理毒品案件,基层法院也相对固定审判人员审理毒品案件,保证毒品犯罪案件证据标准的统一和量刑平衡。省高院已经牵头会同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共同出台《刑事案件证据规范》,将包含走私、贩卖、制造、运输毒品罪等八类犯罪的证据指南嵌入各家办案系统,打造数据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共用、业务衔接联动的数据集中共享平台,形成规范全省的办案指引,推进政法机关统一有序处理毒品案件证据收集、审查等程序和证据问题。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