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半年骗租21辆豪车 涉案金额高达7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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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0 13: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c89cdc671d631a835e5e3a.jpg 车辆被追回后,受害人送锦旗表谢意
  近年来,汽车租赁逐渐成为一个热门行业。但部分从业人员由于经验不足,给一些不法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
  2015年12月至2016年5月,以嫌疑人刘某为首的诈骗团伙,假借租赁车辆之名,先后与我市两家汽车租赁公司签订租赁合同,骗租宝马、奥迪等豪车21辆,并将这些车全部抵押给他人,致使两家汽车租赁公司损失高达700余万元。
  近日,记者获悉,经过警方的不懈努力,以刘某为首的系列租赁汽车合同诈骗案已成功告破,7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成功追回被骗租汽车16辆,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
  案发 汽车租赁公司来了“大客户”
  曾先生是我市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的负责人。2015年12月,他的公司里来了一个“大客户”,要租赁几辆宝马、奥迪之类的豪车,而且租赁时间较长。
  难得遇到一个“大客户”,曾先生怎能怠慢。他热情接待,在核实身份后,快速与其签订了汽车租赁合同。
  然而,让曾先生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个“大客户”所租赁的汽车后来都“有去无回”。
  2016年7月25日,这个“大客户”不仅没有继续按照合同缴纳租金,而且连人都找不到,曾先生立即报了案。
  接到曾先生的报案后,东兴区警方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对案情进行初步调查。
  东兴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张建军介绍,初步调查发现,从2015年12月至2016年5月,我市先后有两家(包括曾先生的汽车租赁公司)汽车租赁公司遭遇诈骗,而且被骗租的汽车主要是以奥迪、宝马等品牌为主的豪车。
  鉴于案件重大,张建军等人迅速将案情向东兴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刘泽华汇报。刘泽华获悉情况后,立即责令以经侦大队、刑侦大队为主要力量,成立专案组,对案件展开全面调查。
  同时,刘泽华指示:“专案组务必尽快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追回被骗租车辆,为市民挽回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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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20 13: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男子半年骗租21辆豪车 涉案金额高达700余万元

c89cdc671d631a835e653c.jpg 受害人领回骗租车辆钥匙
  调查 “家族诈骗”团伙浮出水面
  专案组民警根据曾先生报案时提供的汽车租赁合同和相关证件信息,利用“一标三实”信息平台,很快就找到了嫌疑人刘某(男,32岁,东兴区人)。
  犯罪嫌疑人刘某被专案组锁定后,于2016年7月27日被抓获。
  “我们之所以能够这么快锁定刘某,是因为他租赁第一辆车时,使用的是真实的身份信息。”张建军说,刘某的到案使得整个案件有了突破口。
  刘某到案后,专案组立即对其进行突击审问,但审问进展并不顺利。在审讯过程中,刘某百般狡辩,始终不承认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案件陷入僵局。
  “这么多辆车,显然不是仅凭刘某一个人就能骗取的,他应该还有同伙。”专案组民警通过继续扩大侦查范围,迅速锁定了另外6名犯罪嫌疑人,并将其抓获。
  6名犯罪嫌疑人中,有刘某的父亲、舅舅、前妻以及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的员工等。
  交代 因资金链断裂,想到骗租豪车
  刘某交代称,他之前与朋友在外地承包了一个工程,为了面子,便前往我市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租赁了几辆豪华汽车。
  “最初我确实是需要用车,可后来工程资金链断了,急需用钱,我才将租赁的汽车低价抵押给他人。”刘某交代,在抵押过程中,为了让抵押公司不起疑,他从汽车租赁公司将车租赁出来后,再利用网络伪造车主信息,以家人或者朋友冒充车主的方式,将租赁的豪车低价抵押出去。
  根据刘某等人的交代,专案组民警调查核实到:从2015年12月至2016年5月,刘某等人先后从我市两家汽车租赁公司骗租汽车21辆,涉案金额高达700余万元,而所获得的暴利则全部用于挥霍。
  为了尽快找回被骗租车辆,专案组根据刘某交代的情况,很快锁定了其中几辆车的信息。于是,专案组民警兵分几路,分别前往云南、山东、深圳和成都等地,行程数千公里,成功追回被骗车辆16辆,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
  “接来下,我们将继续加大追车力度,力争尽快把被骗租汽车追回来。”张建军说,目前,整个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反思 四大原因催生系列骗租汽车案
  近年来,汽车租赁行业的快速发展,不仅扩大了就业渠道,也给人们自驾外出办事、旅游提供了很大便利。
  然而,个别不法分子好逸恶劳,竟把“生财”之道瞄上汽车租赁行业,以租赁方式进行诈骗,给汽车租赁公司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
  东兴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张建军分析:出现刘某系列骗租汽车案件,其原因主要有网上伪造证书便利;犯罪成本低、犯罪嫌疑人法律意识淡薄;租车公司内部审核不够细;车辆定位系统安装不到位四个方面。
  对此,张建军说,为持续有效打击合同诈骗犯罪,从源头上加以遏制,我市公安机关将继续坚持把预防和打击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在打击的同时,更加注重宣传预防工作,从源头上避免类似案件的发生。(雷小平 本报记者 曾利军 实习生 张生俊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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