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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恒律所 2020-8-17 14:19
川恒律所浅析中国式过马路”违法吗?怎么处罚?
中国式过马路,是网友对部分中国人集体 闯红灯 现象的一种调侃,即 “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出现这种现象是大家受法不责众的“从众”心理影响,从而不顾及交通安全。 “中国式过马路”一经网络传播,立刻引发网友对交通、国民素质和安全的讨论。北京市公安局2012年12月6日宣布,从即日起至2013年3月份,将会同相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发起交通、治安、环境三大秩序突出问题集中管理整治专项工作,不仅仅是针对中国式过马路问题。现已被证明这其实是一种世界式过马路。 在交通规则方面,我国现有法规规定,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现实中于是就有了这样的尴尬,面对霸气外露的机动车,行人即使在绿灯亮起时,也要在斑马线上小心避让机动车。 “ 中国式过马路 ” 是否违法? “ 中国式过马路 ” 违法, 违反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第六十二条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六十三条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 中国式过马路 ” 的 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第八十八条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 :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中国式过马路”不仅是行人的问题,这一现象也折射出我国交通设施和交通规则等多方面存在的问题。我国交通信号灯中,存在红灯时长超过行人忍耐限度的问题,有相关课题研究显示,交叉口信号让行人等待时间不宜大于80秒,但北京市很多路口,尤其是立交桥路口行人等待时间明显过长;不仅行人等红灯的时间偏长,马路过于宽阔而绿灯时间过短也是问题,30秒的绿灯让行人穿越近百米的马路,小伙子还凑合,但这让老弱妇孺情何以堪? 行人闯红灯,与公民的道德水准有关,不过问题的症结也不尽在于此。调查显示,德国人的忍耐限度是 60秒,因此德国红灯是长时间不超过60秒 。在杭州当等候超过90秒时,行人过街信号灯对路人的作用趋于零。而有媒体在杭州8个路口发现,闹市区等候红灯时间最短115秒,最长145秒。我们要比平心静气的老外们忍耐更久才能过马路 ,这实在是难为了性子更急的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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