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全面开展社区营造行动 两年覆盖九成以上城乡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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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3 08:46: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4月12日,记者从成都市民政局获悉,为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指数,成都市民政局、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委社治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城乡社区可持续总体营造的实施意见》。旨在通过前期示范项目带动全面实施,到2020年,实现不低于90%的城乡社区开展可持续总体营造行动。

成都市民政局相关处室负责人解释说,社区营造是对社区各方面资源的整合和“活化”,即,以居住在同一地理范围的居民为主体,通过集体行动共同应对社区问题,在居民彼此之间以及居民和社区环境之间,建立起紧密的社会联系,推动社区方方面面的改变。

纵观世界各地,社区营造的行动早有尝试。新西兰的彩虹谷社区以社区名义成立了公司,管理社区财产,社区居民是共同拥有者;台湾地区南投县桃米村,发动社区居民打造生态家园留住“乡愁”,不仅发展起民宿产业,还吸引了很多年轻人返乡创业;日本则通过社区营造行动,改善原本淡漠的社区人际关系,推动共同治理社区。

“在成都,2016年起便开展了社区营造行动的试点工作。”成都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2017年底,成都市级共投入约2000万元资金,支持了208个示范项目,发动社会组织在社区开展参与式陪伴工作,引导专业社工对居民骨干进行能力建设,整合试点社区资源,支持居民组织化参与社区公共事务。

此次出台意见,明确提出激发社区居民建立自组织、引导自组织转化为社区公益组织、培育社区自组织领头人、开展社区公共意识教育等10项任务,计划通过3年时间,努力将成都市城乡社区营造成为具有共同情感联结、共同社区意识、共同文化凝聚的美好家园。

“《意见》还对推动社区营造的具体路径进行了细化。”该负责人介绍,成都将以多元化、开放化为支点,撬动社区营造行动:既可从需求导向、社区资源为本入手,也可开展兴趣活动等务虚事务,还可从发展产业、管理公共事务等社区实务角度切入。

比如从满足居民服务需求入手,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残疾人、需要就业的妇女等特殊群体提供公益服务;从管理社区公共事务入手,建立院落自治委员会、小区自管小组、沟渠维护小组等自我管理的自治小组;从共建社区公共空间入手,建立长者空间、连心驿站、风雨长廊、社区花园等,并同步建立公共空间共享维护机制;从发展社区产业入手,挖掘当地优势资源,兴办社区社会企业、改建民房兴办特色民宿、发展乡村体验旅游,吸引更多群众参与乡村振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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