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将调整社区规模,范围涉及全市4357个城乡社区(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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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24 12:45: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24日)日上午,成都正式发布《成都市城乡社区发展治理总体规划(2018-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其中提出,到2025年,成都将建成舒心美好、安居乐业、绿色生态、蜀风雅韵、良序善治的高品质和谐宜居生活社区。

到2035年,成都将实现公园城市生态价值、美学价值、人文价值、经济价值、生活价值、社会价值在社区充分融合展现,建成人城境业高度和谐统一的公园社区。

到2050年,成都将以全面发展、绿色永续、智慧创新为引领,建设面向未来可持续发展的理想社区。

《总体规划》明确,成都将三类社区适宜的空间规模与现状对比评估,明确三大社区空间调整策略。据悉,本次规划范围成都市全域,包括20个区(市)县和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375个街道(乡镇),4357个城乡社区(村),总面积约14335平方公里。其中,社区指居民委员会辖区范围及行政村辖区范围。

根据《总体规划》,对现有社区而言,空间规模过小,则有条件合并;空间规模适宜,则现状保留;空间规模过大,则有条件拆分。在社区区划优化过程中,应以道路、河流等要素围合的完整空间范围作为社区边界。

在人口规模上,城镇社区中城市社区适宜的人口规模为3000-5000户、常住人口10000-15000人,场镇社区适宜的人口规模为1000-2000户、常住人口4000-7000人;产业社区考虑以就业人口为主,其中园区型社区适宜的就业人口约10000-50000人,楼宇型社区适宜的就业人口为5000-30000人;乡村社区适宜的人口规模为500-1500户、常住人口1500-5000人。

在空间规模上,基于适宜的人口规模和人口密度,明确社区适宜的空间规模。

城镇社区中二环内城市社区适宜空间规模为0.3-0.5平方公里、二环至三环城市社区适宜空间规模为0.5-1平方公里、三环外城市社区适宜空间规模为1-2平方公里,场镇社区适宜空间规模为3-5平方公里;产业社区中园区型社区适宜空间规模4-10平方公里,楼宇型社区适宜空间规模为0.3-1.5平方公里;乡村社区中平原区域社区适宜空间规模为3平方公里左右,丘陵区域社区适宜空间规模为5平方公里左右,山区区域社区适宜空间规模为10平方公里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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