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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二手吉普车被中介收7.8万,合同暗藏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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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25 12:55: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二手车挂在网上卖,以为中间商不会赚他的差价,在成都工作的朱先生却遭遇天价中介费。“开了4年的牧马人,卖26万,过户后才发现,中介扣去7.8万中介费。”朱先生很是后悔,他怀疑,中介提供的三份合同上有猫腻,而自己只看了其中一份:“我看的那份没写有中介费(服务费),就都签了。”



↑三位卖家所说的中介


朱先生没想到的是,中介最后送来的合同上,却写着“服务费按车辆价款的百分之三十计算”。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成都龙潭寺派出所已经介入调查。类似事件已经在成都接二连三发生,多名卖家提供给记者的合同中,除了中介公司不同,内容和遭遇几乎如出一辙。


↑朱先生的爱车牧马人


过户后才发现

中介费收了成交价的30%

新都区大丰镇一个小区门外,朱先生向记者回忆了几天以来的遭遇。

3月20日,朱先生对着自己的爱车“吉普牧马人”拍了几张照片,便挂在58同城上找买家,标价26万。这辆车他买成40多万,入手4年多以来,跟着他走南闯北跑了10万公里。就在当天,便有人找上门来,朱先生说:“是一家叫‘车激励’的中介公司,下午就过来看了车。”

车没什么问题,第二天,中介便带着买家杨先生前来签合同,合同有三份,签完杨先生直接转了2万订金给朱先生。朱先生以为万事大吉了,却没想到合同上可能出现了猫腻:“想着三份合同都一模一样,我只看了其中一份便全部签名,那份合同上没写我要支付中介费,只写了买家需要支付2000元。”


↑王女士的合同,她也不知该条款


但当时签完合同,朱先生浑然不知,并且自己也没有留下一份:“中介说要带回去盖章。”

直到3月23日到龙潭寺机动车检测站过户,朱先生才发现问题:“23日上午,买家又打了12万给我,此时还有12万尾款没打,中介说要走流程,过户前我便在当地报了警。”朱先生称,此时他拒绝过户,但让他没想到的是,爱车却在此时顺利过户给了买家,而他全程没有签任何一个字。

看着中介一名工作人员最后送来的合同上,写着“服务费按车辆价款的百分之三十计算”,朱先生质问工作人员为什么突然多了这么高的中介费:“那个工作人员却说,他只是来送合同的,其他的不知道。”

当天下午在龙潭寺派出所,朱先生向警方讲述了遭遇并做笔录登记,当时中介的人在场,警方介入调查。


↑牧马人在网上挂出的出售信息


不止一例

成都已有多人被骗

朱先生确信,自己受骗了。他在汽车论坛上逛了逛,发现在成都与自己有遭遇类似的,有11.7万卖二手大众甲壳虫的王女士,以及12.8万元卖雷克萨斯CT200h的廖先生。现在三人拉了个微信群,准备共同维权。


↑朱先生的合同


王女士和廖先生均告诉记者,他们都被收取了30%的中介费,期间他们询问过中介“是否需要支付中介费”,被告知“所有费用(中介费、过户费、上牌费)由买家支付,只字未提会扣除30%的中介费(服务费)。”二人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当时出面的中介工作人员都叫“牟某”、“李某某”,巧合的是,买家都叫“魏某某”,怀疑是同一拨人。而朱先生并未记清他们的名字。


↑王女士的合同


王女士介绍,在成都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处,她与牟某协商时,牟某得知廖先生也将赶来协商,于是慌了:“牟某主动当场用支付宝账号扫码先转账25000元到我支付宝,口头承诺将余下的5000元转给我,自行签了欠条,还央求我结束协商。”


↑廖先生的合同


而廖先生准备与牟某、李某某协商时,两人电话均为关机无法联系。廖先生说,期间魏某某多次电话威胁他,要上门滋事。朱先生向记者提供了“车激励中介工作人员”的手机号码,电话接通后,该人士告诉记者,他不知道“车激励”这家公司,也不知道朱先生是谁。

记者注意到,中介提供给三位卖家的合同,内容几乎也完全一致,只是公司名字有所不同。朱先生的合同上写着“成都车激励二手车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而王女士和廖先生的合同上是“四川风行者二手车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车激励二手车公司的注册信息

中介注册地址不存在

商家:找上门的有两三拨人

通过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记者查询了“成都车激励二手车经纪服务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址,为成都市郫都区郫筒镇蜀信东路20号1层。3月24日下午,记者与朱先生一起来到这里,却发现这里是一家“布艺壁纸生活馆”,并不存在任何二手车经纪公司。

“遇到你这情况的人,找上门的都两三拨了。”该布艺壁纸生活馆老板王先生对朱先生说,这件事让他也觉得蹊跷,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他的正常经营。王先生和朱先生互留了电话,愿意为维权提供帮助。

成都12345市长公开电话热线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会将该企业地址异常情况反映到相关部门处理。

QQ截图20190325125626.png
↑三位卖家所说的中介


律师说法:

如三份合同不一致,将涉嫌诈骗

对于该事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北京君泽君(成都)律师事务所陈小虎律师认为:

如果三份合同不一致,中介方故意隐瞒了其他两份合同的条款,那就造成了重大误解,作为卖家来说就没有和中介达成其30%的中介费合意。如果该合同是由于卖家重大误解签订的,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卖家是可以请求撤销该合同的。如果达不成一致,可以起诉到法院。

那么高达30%的中介费合法吗?30%的中介费本身不违法,只要双方真实意思达成一致是可以的。而中介公司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不一致,这已经违法,工商部门可以予以行政处罚。另外,如果中介公司没有经过卖家的同意就过户的行为,已经构成侵权,同时也涉嫌诈骗。


↑王女士将此事曝光到网上


四川有同律师事务所张柄尧律师认为:

如果有证据能够证实,确实存在三份不一样的合同,卖家则存在受欺诈情形,该合同属可撤销合同。合同一旦被撤销,据此产生的中介费卖家也无须承担。但具体司法实践中,要证明欺诈在举证上较为困难,特别是三份协议均由中介机构掌握这一情况下。

另外,26万卖车,中介费高达7.8万,这样高的中介费确实有违现实交易习惯。但中介费收取属完全市场行为,一般而言,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中介费高低一般不会受到特别干涉。但根据《民法总则》有关公平原则等要求,民事活动中,各方权利、义务应当是合理的。“天价中介费”确实有违公平原则。

值得注意的是,现实生活中若确实存在中介机构故意利用二手车卖家在签订合同时的粗心大意,以“阴阳合同”方式牟取高额利润,若金额达到一定程序,则有可能触犯刑律并构成诈骗罪。这也告诉每一个人,在日常事务处理过程中,特别是在合同上签字时,务必小心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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