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纪委监委制发措施 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复制链接]
分享到:
发表于 2018-12-27 08: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成都市纪委监委结合工作实际,制发《关于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措施》),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有关工作部署,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依规依纪依法认真履行职责,为优化发展环境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措施》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职责,共包含了确保支持民企发展政策落实、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激励党员干部主动服务民企和全面有效落实各项政策要求5个方面,含14条具体内容。“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成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纪检监察机关责无旁贷。”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持续开展精准监督和专项巡察,重点监督检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提出的6个方面要求和省委省政府20条、市委市政府25条措施落实情况。针对执法简单化、“一刀切”等行为,对失信违诺、“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纪委监委机关要坚决从严追责问责。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在市纪委监委和各区(市)县纪委监委门户网站开通“服务民营企业监督举报专区”,及时受理、排查、分流相关举报。

《措施》明确政商交往负面清单,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与民营企业交往中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做好涉及民营企业服务工作,切实打破各种各样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全力营造公平公正市场竞争环境。同时,严查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影响市场公平竞争、危害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坚决深挖细查、决不姑息。规范涉及民营企业案件审批调查程序,始终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规范调查行为,依法慎用留置措施,坚决保护民营企业合法生产经营活动。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准确处理民营企业人员涉嫌违规违纪违法的问题。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在执纪执法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宽严相济,既体现力度又展现温度,让民营企业家卸下思想包袱、轻装前进。

为保护广大党员干部改革创新、锐意进取、敢为善为的工作积极性,《措施》明确指出,始终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旗帜鲜明地保护干部干事创业、服务民营经济的积极性。既鼓励创新、宽容失误,又防止纪律“松绑”、作风“减压”,注重客观依据和事实支撑,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做到集干净与干事于一身、勤政与廉政为一体。同时,加强宣传报道,做好政策解读,适时通报一批干部在服务民营企业中的容错纠错典型案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主动靠前站位,全力服务大局,扎实精准履职,自觉落实在护航民营经济发展中的政治责任。坚持“请进来”,持续深化纪委开放日活动,邀请有代表性的民营企业家担任特约监察员。注重“走出去”,经常上门走访民营企业,定期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主动接受民营企业对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增进纪、企双方良性互动。强化监督考核,将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情况纳入监督责任考核范围,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和情况通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