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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衡东故意驾车伤人案已致11死44伤 检方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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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13 08:58: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检察日报衡阳9月13日电9月12日晚,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发生一起故意驾车伤人恶性案件,已致11死44伤。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当天深夜从湖南方面了解到,根据湖南省检察院的要求,衡阳市检察院和衡东县检察院高度重视,衡东县检察院已派员提前介入案件的调查工作,了解案情,引导侦查。


9月12日晚,衡东县城洣江广场发生犯罪嫌疑人阳某云故意驾车伤人恶性案件。截至9月13日上午10点,已有11人死亡,44人继续住院治疗。

接报后,省委书记杜家毫作出具体安排,省委副书记、省长许达哲,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许显辉立即坐镇省公安指挥中心指挥调度事件处置工作,并成立指挥部及医疗救助、善后处置、案件侦破等工作组,全力救治受伤人员、加快对案件的侦查审理、做好伤亡人员家属安抚工作。随后,许达哲、许显辉赶赴现场对救治和善后工作进行调度指挥,看望慰问受伤人员。

公安部派出副部长孙立军带队的工作组到现场指导案件处置工作。

44名受伤人员已分别送往衡阳市中心医院、南华大学附一、附二等医院进行救治。省卫计委主要负责人率湘雅附一、附二和省人民医院组成的省医疗专家组连夜赶赴衡阳市和衡东县参与救治,实施“一名伤者一套方案一个救治小组”“一家医院一个协调工作组”的救治措施。

据警方初步审讯,犯罪嫌疑人阳某云曾因贩毒、盗窃、故意伤害等被多次判刑,遂产生报复社会心理,当晚独自驾车冲入洣江广场人群,并持折叠铲、匕首砍伤现场群众,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为做好善后安抚工作,衡东县对每名死伤者及家属分别安排乡镇和县直机关单位人员,实行一对一或多对一服务。市县两级志愿者组织开展志愿服务。当地红十字会发动群众开展无偿献血。

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早上报道:
案件通报

衡东县发生一起故意驾车伤人恶性案件

2018年9月12日19时35分许,衡东县城洣江广场发生一起故意驾车伤人恶性案件。

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作出批示。当地党委政府立即调派警力赶赴现场处置,将犯罪嫌疑人阳某某控制。

经现场初步查明,截止12日晚10:30,已造成9人死亡,46名群众受伤(其中3人重伤),伤者均已送往医院救治。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早前报道:9月12日报道,今晚一辆车牌为湘D133ZY的红色路虎SUV车闯入衡东县洣水镇滨江广场休闲人群,致3死43伤,经公安机关初步查明,肇事司机阳赞云,1964年出生,衡东甘溪镇人。

记者查询裁判文书网发现,阳赞云,男,1964年2月6日出生于湖南省衡东县,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地、住址地:衡东县。因犯故意伤害罪,于1992年10月被湖南省衡东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又因犯贩卖毒品罪,于2001年10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因犯寻衅滋事罪,于2005年10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零三天;因犯失火罪,于2006年5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因犯敲诈勒索罪,于2009年8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2014年5月25日刑满释放。

2018年1月,又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据(2017)湘0424刑初363号判决书显示,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8月31日起至2019年2月28日止。

据目击者介绍,当时广场上很多民众正在散步或跳广场舞,一辆红色SUV突然冲向人群,造成恐慌。现场视频显示,十多名民众倒在广场上,能听到救护车和警车声,SUV前脸已被撞坏。

针对网友发帖称,SUV系陆虎、司机系癌症患者报复社会的说法,衡东县委宣传部回应记者称,SUV系红色陆丰,非路虎。

目前,司机已被警方控制,事故具体原因正在调查,稍后官方将发布调查情况。
 楼主| 发表于 2018-9-13 09:02:03 | 显示全部楼层
犯罪那么多次还放出来祸害社会,现在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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