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公交上遭遇“咸猪手” 实施猥亵者被拘留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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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12 13:39: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2日,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从攀枝花警方获悉,日前,攀枝花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公交客运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公交车猥亵案,抓获违法人员李某。目前,李某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谭女士遭到猥亵后,用自己的手机拍下的照片
女子公交上遭遇“咸猪手” 实施猥亵者被拘留10日.jpg
7月4日10时许,攀枝花市民谭女士乘坐1路公交车从仁和区前往东区瓜子坪,途中遭到身后座位上的一名男子猥亵。当时,谭女士立即把情况告知了家人。公交车到达瓜子坪站,该男子下车后,谭女士家人将其拦下并报警。接到报警后,直属分局公交客运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并将实施猥亵行为的男子抓获。

经审讯,该男子姓李,今年50岁,现住仁和区老街,其对猥亵妇女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据李某供述, 案发当日,他在仁和老邮电局公交车站上了一辆驶往东区瓜子坪的1路公交车,在公交车车厢右边倒数第二排靠窗户的位置处,对坐在前排的被侵害人谭女士实施了猥亵。

目前,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依法对违法人员李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公安民警建议:女性在公交车上遇到类似的事情时,应大声呼救、寻求帮助、尽快报警,一味地忍让很可能会让对方得寸进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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