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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下午,绵阳一男子驾驶的面包车因违法停放被交警抄告罚单后,受罚男子将交警违法抄告单晒于朋友圈,并留有辱骂言语。绵阳交警直属四大队民警得知后向当地派出所反映情况,警方以侮辱他人将其行政拘留三日。
9日上午,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从绵阳交警直属四大队了解到,6日15时30分左右,巡逻交警在高新区石桥铺东路发现一辆车牌为川B8****的白色面包车违法停放,民警对该车辆进行了违法抄告。
据介绍,当天下午一条带有侮辱性质的图文信息在朋友圈传播。6日16:40左右,抄告该违法信息的交警直属四大队民警收到该条信息的“截屏”,随即该民警向石桥铺派出所反映了该情况。
记者在该截屏上看到,文字内容写有“又遭狗咬了”,有朋友圈网友回复:“乱停在先,这样发泄小心遭拘留。”该男子回复:“好黑人哦,关起来那(哪)门得了。”
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了解到,该事发生后,石桥铺派出所立即找到该违法车辆的所有人,并在其公司找到该男子。据男子黎某某向警方交代,他承认自己在被交警抄告违法停车后,拍照并发布了该条信息至自己的朋友圈。
事发当天晚上,派出所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的情况,处以该男子三日行政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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