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店客房装摄像头 网上高价出售“直播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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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29 08:48: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酒店客房里

夫妇抬头发现摄像头

电脑屏幕前

他挣着见不得人的钱

安装摄像头的男子已于近日被批捕

4月11日,21岁的罗阳和丈夫张军入住春熙路一家主题酒店,当晚,换了衣服洗完澡后,这对新婚夫妇在酒店天花板上,发现一个摄像头。这桩离奇的经历背后,是遂宁人钱某肮脏的“生意”。经调查,摄像头并非酒店安装,而是一个多月前来酒店入住的钱某装上去的。在被发现之前,钱某已经在遂宁射洪县城及成都市区多间酒店客房内,安装了摄像头。拍下录像后,钱某在网上高价叫卖宾馆“实时直播”画面,并剪辑存储所拍摄的视频,进行出售。

今年5月9日,钱某在射洪一居民小区被成都锦江警方抓获。警方在钱某住处查获了多张身份证、手机、银行卡以及电脑,同时发现了两个储存空间共计3T的移动硬盘,里面存满了各种酒店的偷拍视频以及从网络下载的淫秽视频。

6月28日,记者从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检察院获悉,钱某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已于近日被批捕。(文中新婚夫妇为化名)

新婚夫妇 酒店惊魂

天花板上,有个小孔在反光

张军和爱人罗阳没有想到,以前只在新闻里看到的事情,竟然发生在了自己身上。

事情还得从两个多月前说起。今年4月11日,张军和罗阳从眉山开车,来到春熙路附近拍摄婚纱照。收工时已是当天下午6时许,虽然赶回眉山不算难事,但累了一天,两人还是决定暂且在成都过夜。在一家团购网站上,两人订下了一间正好位于春熙路附近的主题酒店。

当晚7时,两人来到酒店办理入住,客房号为“428”,之后两人外出吃饭,晚10时回到客房。次日凌晨1时许,洗完澡、换好衣服后,两人躺在床上准备休息时,天花板上的一个小孔引起了罗阳的注意。“你看,那里有个摄像头。”

张军起身,打开手机手电筒一看,小孔竟然在反光,再仔细查看,反光点正是一个摄像头,且正对着房间床铺。两人瞬间懵了,并当即报了警。

不久,警方赶到,将摄像头从天花板上取出。经过查看,摄像头与天花板里的插线板相连,机身并无内存卡。“应该就是那种实时直播的。”

惊怒交加,罗阳直言,“感觉全身都冰了。”两人只好回到车内,在车内凑合了一夜。

4月12日,两人找到了酒店,希望酒店给出一个说法。不过酒店回应,每周都会对客房进行安全检查,在张军两人入住前,就曾对房间进行过检查,但并未发现异常。不过,后经排查,除了张军两人入住的428号房间外,418号房间同样装有摄像头。

可疑男子,一个人订两间房

接报后,成都锦江公安分局人民东路派出所随即对该案展开了调查。警方对张军夫妇以及酒店工作人员进行了详细的讯问,经过调查,酒店配合调查的工作人员回忆称,在事发前的3月份左右,曾有一名男子入住酒店,一人要下了两间客房,房间号正好是发现摄像头的428号房以及418号房。

据该工作人员回忆,男子身着深色衣服,戴眼镜,当时仅用了一张身份证登记,其称等朋友晚些时候到酒店时再补登记,不过,晚些时候酒店工作人员正好换班,后续是否再补登记则已不清楚。

这名男子,成为了警方调查的重点对象。在随后的工作中,警方筛选出了多名疑似嫌疑人员,经过辨认,来自遂宁的钱某被辨认出。今年5月9日晚11时许,蹲守多时后,警方在射洪县振洪路一小区内将钱某抓获。其对在春熙路附近这家主题酒店安装摄像头的事实供认不讳。

在现场,警方还查获了多张身份证、手机、银行卡以及电脑等物品。另外,还在房间内的一个黑色袋子内,查获了两个移动硬盘,储存空间共计3T。而硬盘内则存满了各种在酒店偷拍的视频以及从网络下载的淫秽视频。

经警方调查,钱某曾于2017年10月在射洪县因侵犯他人隐私,被当地警方行政拘留10天。而在酒店偷装摄像头,则正好在拘留期满后不久。“当时从拘留所出来后,父母不准我回家,就在外边住宾馆,后来身上就没钱了,就计划买摄像头,安到宾馆里,看有没有人包月看视频。”钱某交代。钱某便从网上购买摄像头,并寻找酒店偷偷安装在房间内。
窥私背后 黑色“产业”

摄像头多装在空调出风口

那么,这些摄像头又都安装在了哪些酒店?拍下的内容又被发向了何处呢?

据钱某交代,起初,他在2017年底,以99元的单价在网上购买了两个“360摄像头”,分别安装到了射洪县新华河街及新阳街的两家酒店内。钱某称,前者安装的房间号为8306号,后者则“记不清了”。直到被抓时,其中一家酒店客房内的摄像头依然能够正常观看。除了上述两家酒店,其还在射洪子昂锦峰商业街附近的一家主题酒店的客房内偷装了摄像头。

由于射洪酒店的入住量以及入住人员的情况“并不理想”,之后钱某又开始到成都的酒店安装摄像头。“射洪那边的(酒店)有时候看不到什么东西,就有客人建议到成都,找一些高档一些的酒店。”钱某称,自己信以为真,于是在网上购买了身份证,开车来到成都。

“通过美团等一些软件寻找酒店,就发现上面有很多主题酒店,年轻人肯定多一点。”2018年1月,钱某找到了一家位于青羊区八宝街附近的主题酒店,安装摄像头的房间号为1208号。不过,该摄像头运行不久,就被酒店工作人员发现,之后报废。

此后,今年3月份,钱某又从一名清洁工手上购买了另一张身份证,再次开车来到成都,这次,他将目标酒店选择在了人员更加密集的春熙路附近。

当天傍晚,钱某入住位于青年路的一家主题酒店。在该酒店,钱某订下了两个房间——418号和428号房。之后,他将提前准备好的摄像头安装在房内。“418号在投影仪旁的圆孔里,428号的在房顶一个正方形的出口处。”

从各个酒店的摄像头安装情况来看,大半酒店客房的安装位置均处于空调出风口位置。当客人将房卡插入电卡槽,房间供电后,摄像头便会自动开始运行。所拍内容则很快会传到其手机上,再保存到电脑中。

网络发帖子,“包月”看直播

钱某称,在最初几家酒店安装好摄像头后,他又在一网络社区中发布广告帖,并留下了一个QQ群号,称“对360直播宾馆有兴趣的加群”。之后,群内开始不断有成员进入。一周左右,一名男子通过QQ联系到了钱某。一番询问后,以400元的价格包下了一个月,钱通过微信转账进行支付。

一开始,该男子还曾向钱某反映,视频的内容“不理想”,因为摄像头在空调出风口,听不见视频的声音,另外视频经常处于黑屏状态或者比较模糊,还一度指责钱某为骗子。钱某则解释,黑屏是由于房间断电。一月期满后,该男子又支付了400元给钱某,继续包了一月。

“2个月后,那个男的就把广告转发到了他自己的群里,就陆陆续续有好些人加我了。”钱某称,面对逐渐多起来的“客户”,其包月价格也进行了调整,“给他们的价格是1000到2000元包月,前后有10来个人,挣了15000元。”

难逃法网 已被批捕

律师:遭摄像头直播,酒店也应担责

据该案办案检察官介绍,钱某通过售卖账号给他人观看偷拍视频的同时,还将这些偷拍视频进行剪辑处理,存入移动硬盘,同时从网络下载淫秽视频,进行出售。根据法律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情形中,涉及视频文件20个以上,即可达到立案追诉标准。钱某已远超这个标准。目前,钱某已被锦江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批准逮捕。

除了嫌疑人非法安装摄像头外,客人入住酒店,遭摄像头直播,酒店是否应该担责呢?对此,北京蓝鹏(成都)律师事务所王英占律师认为,酒店存在责任,客人入住酒店,相当于购买了一项住宿服务,双方之间相当于一种住宿合同关系,有无形的约定,酒店有义务提供一个干净舒适、私密安全的住宿环境,而目前的情况显然没有。

另一方面,无论摄像头是谁安装的,也算是对客人隐私权的侵犯,属于侵权。“如果无法查明摄像头是谁安装的,可以认定为酒店安装,如果查明系他人安装,酒店也有检查不到位、服务不到位的问题。客人可向酒店提出赔偿或追究责任。”王英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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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3 20:39:31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只是新闻里看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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