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高二女生在校内遭同学强暴 嫌疑人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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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2 23:48:56 手机App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4月20日,陕西绥德县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对加某某批准逮捕。同日,绥德县公安局以涉嫌强奸罪对加某某执行逮捕。
据绥德县公安局办案民警介绍,3月18日(星期天)12时许,绥德中学高二年级学生加某某,将同班女生小芳(化名)强行拖至教学楼一楼男厕所内强暴,小芳呼救时被加某某用衣服堵住了嘴巴。当日15时许,受害人家属向当地公安局报案。18时许,加某某被绥德县公安局民警在校园内抓获。
公开资料显示,绥德中学创建于1955年,是一所享誉市内外的市级示范高中和重点中学(现已为陕西省重点中学)。学校坚持"德育为首,育人为本,面向全体,全面发展,狠抓质量,争创一流"的办学指导思想,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办学成绩显著。先后获全国"读书育人特色学校"、省"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市"双常规管理先进集体"、市"文明校园"等20多种荣誉称号。
陕西网记者多次联系绥德中学校长王鹏喜,均无果。
绥德县教育局局长王彪表示,事件发生后,县教育局高度重视,随即介入调查。
王彪坦承:发生这样的事,学校管理方面确实存在漏洞。根据调查结果,我们将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理。目前,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校园安全管理大检查。
“事件已经发生,我感到非常痛心,也很同情,对孩子的打击太大了。现在我们要做的是如何防止次伤害发生,如何让孩子面对以后的生活。现在检察院对嫌疑人已经批捕,学校绝不逃避该承担的责任。”王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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