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男孩欠债不还 荣县法院调解:父偿子债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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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2 08: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日前,17岁男孩刘某在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向他人借钱,而后躲避不还。出借方寻人未果,将刘某及其父亲起诉至法院。近日,经荣县法院旭阳法庭审理,成功调解该起借贷纠纷,父亲当庭替子还债5万元。

承办法官介绍,自2017年上半年开始,17岁的刘某便在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向朋友陆某多次借款并出具借条。“开始的时候一次借几百元,慢慢的一次几千元,到最后一次上万元。”法官说,半年多时间,刘某累计借款达13.5万元;期间有部分还款。

按照借条约定,刘某应于2017年12月中旬归还全部借款,可到期后,他采取拒不见面、不接电话、微信设置黑名单等方式躲避债务。借出去的钱无法追回,陆某将刘某及其父亲起诉至法院,要求还钱。

经过两次开庭,法院查明,原被告双方确实存在借款和部分还款事实。经承办法官主持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父亲代儿子刘某向陆某归还借款5万元并当庭兑现,陆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承办法官提醒,类似的民间借贷,通常发生在亲友或熟人之间,出借人应当事先了解对方的信用情况以及还款能力,比如对方的工作情况和经济来源等,以便追要借款。对于向未成年人或者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借款时,更应该谨慎,必要时需获得对方监护人或家属的认可,这样才能充分保障自身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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