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2013 年后《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法律咨询电话17318410031或023-86827607】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以上内容就是由的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工伤保险赔偿的流程,希望能够使您快速的走出您目前生活中的困境。实践中,工伤保险赔偿的程序是复杂的,如果你办理赔偿的过程中遇到什么问题都可以向网站的专业律师寻求法律帮助,我们将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 更多律师服务请访问瀚沣(冠杰)律师事务所 瀚沣(冠杰)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 冠杰 18924582749或0755-83210049; 重庆17318410031 或 023-86827607; 成都028-61644044 或18080821639 北京18601326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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