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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里的黑老大可"提钱出狱"?官方发话:围堵"后门"

2020-6-3 21:49| 发布者: 宝宝的视频| 查看: 92| 评论: 0

摘要: 原标题:监狱里的黑老大可“提钱出狱”?官方发话:围堵“后门” 来源:北京青年报 撰文 | 余辉 今天的话题,是“高墙内”的公平公正。 这几年来,中央打虎拍蝇、扫黑除恶的力度受到了外界的广泛好评,不少“老虎” ...

原标题:监狱里的黑老大可“提钱出狱”?官方发话:围堵“后门”

来源:北京青年报

撰文 |  余辉

今天的话题,是“高墙内”的公平公正。

这几年来,中央打虎拍蝇、扫黑除恶的力度受到了外界的广泛好评,不少“老虎”“黑老大”等获刑入狱。但入狱后,会不会“提钱出狱”?

6月3日,最高检举行了一场新闻发布会,关注的就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减假暂”)的问题。

政知君从会上获得了一组数据——2018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对“减假暂”提请、决定(裁定)活动提出检察意见、发出纠正违法和检察建议8.6万件,得到采纳8万件。

最高检方面称,监督纠正了一批“有权人”“有钱人”刑罚变更执行不规范案件。

谁在帮忙减刑?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厅厅长侯亚辉提到,一些“减假暂”活动中的司法腐败行为,大多与执法、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密切相关。

这一说法有不少案件可以佐证,落马“老虎”张坚,就是其中典型一例。

2020年1月,安徽省高院原院长张坚被开除党籍。

纪委通报提到,张坚“执法犯法、以案谋私,大肆干预插手司法执法活动,甚至违规帮助涉黑涉恶罪犯减刑假释、再审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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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篇名为《“湖北版孙小果”林明学假释三部曲曝光:特殊公函、副院长授意、政府出立功书》文中提到,林明学背后的“保护伞”有:

武汉市委原常委、武汉开发区工委原书记胡洪春,武汉市原政法委副书记周滨,武汉市黄陂区原政协主席李胜桥,武汉市江汉区法院原院长刘汉强等人。

“黑老大”背后的运作

一些“黑老大”背后也涉及到这一问题,不妨来看几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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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入狱七次减刑的山西“黑老大”任爱军(“小四毛”)是非常典型的一例。

任爱军在1994年因犯流氓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被判6年,在太原一监服刑期间,于1996年以“重大立功”为由被减刑2年6个月,同年9月释放。

2003年4月,任爱军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被判无期。

2007年1月,该犯由无期减为18年。2009年至2013年2月期间,该犯五次获得减刑,于2013年6月28日刑满释放。

据披露,“小四毛”被判刑后,先后在山西多个监狱服刑,之所以数次更换监狱,是因其在服刑期间屡屡犯事。

在汾阳监狱服刑期间,“小四毛”曾无故暴打同监犯人王敏,王敏因故在监狱自焚被烧成重伤。

王敏刑满出狱后,在网上公开举报自己遭到毒打及“小四毛”在狱中不出工、住单间、开小灶,与同监犯人及外来人员吃饭喝酒,却总能获得高分违规减刑。

多位知情人士表示,在“小四毛”减刑出狱一事上,均系其原配妻子张某运作。但“小四毛”出狱后,执意要与妻子离婚,导致夫妻反目,之后,“小四毛”之妻开始实名举报其减刑出狱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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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扫黑除恶、打虎拍蝇不能单靠举报,更重要的,是制度。

加强对“以权赎身”监督

早在2014年,中央政法委就出台了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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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直陈,有的罪犯以权或者花钱“赎身”、逃避惩罚或者减轻惩罚,严重践踏法律尊严,损害执法司法公信力。

指导意见提到,对原厅局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向中央政法相关单位逐案报请备案审查;对原县处级职务犯罪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向省级政法相关单位逐案报请备案审查。

但仍存在不规范的问题。

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厅厅长侯亚辉就提到了这么一段话:

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和黑社会性质犯罪等“三类罪犯”有重大立功拟提请减刑或减刑幅度大、间隔时间短、考核计分高、假释考验期长等重点案件,通过调阅材料、实地调查、重新鉴定等方式逐一核实,从严把握“三类罪犯”“减假暂”的实体条件和程序要求,监督纠正了一批“有权人”“有钱人”刑罚变更执行不规范案件。

他说,着重加强对“三类罪犯”(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重点罪犯以及罪犯岗位调整、计分考核、立功奖励、病情鉴定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持续加强对“以权赎身”“提钱出狱”等问题的监督纠正。

资料 | 澎湃新闻   新华社   上游新闻   人民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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